自7月起,一支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市监、文广旅体、公安等多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的执法组,开始针对辖区内溪流、码头、水上经营场所等涉水领域启动常态化安全监管模式,通过“日常巡查+ 专项检查”筑牢安全防线。
8月 13日下午,执法检查组对大源片沿线展开了一次针对性的水上安全工作检查,重点聚焦群众活动密集的码头及涉水运营区域。在岩头狮子岩码头,检查组发现存在部分游泳人员未在划定的安全游泳区域内活动,并与过往船只争道的危险行为。同时,检查组注意到岩头狮子岩码头部分镇派驻管理人员缺乏明显标识,未按规定穿着红马甲或佩戴工作牌。这一问题不仅不利于群众识别管理人员、寻求帮助,也可能影响管理工作的权威性和效率,难以形成有效的现场管控。
在鹤盛镇过路滩区域,检查组还发现竹筏载客运营过程中存在违规操作。部分竹筏上的乘客未按安全要求穿着救生衣,一旦发生意外落水等紧急情况,将极大增加溺水风险。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上述问题,执法检查组已第一时间向属地相关部门进行了现场反馈,明确要求属地单位提高安全重视程度,迅速落实整改措施。要加强对游泳人员的安全引导和区域管控,规范码头管理人员标识佩戴,强化对竹筏等水上运营工具的安全监管,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切实消除水上安全隐患,为群众营造安全的水上活动环境。
据悉,截至8月13日,联合执法巡查出动人员258人次,检查经营主体66家次,发放整改通知15份,其中公安拘留1人。通过强有力的执法行动,筑牢辖区水上安全屏障,为群众营造更安心的亲水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