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民宿类贷款166笔,金额8766万元……我县以建设全国民宿产业发展示范区为契机,在全国率先开展“民宿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引导资金、政策、人才等要素进农村,成功打造“十大民宿村”和“百里楠溪特色民宿带”,有效拓宽了农村共同富裕新路径。
“‘民宿经营权’抵押通过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进行登记,全程由我行共富专员进行办理,实现抵押登记‘零次跑’,办理时间仅需0.5天。”永嘉农商银行工作人员金文韬告诉记者,该行已选取10个民宿村开展整村授信活动,共发放民宿类贷款8766万元,其中“民宿经营权抵押贷款”37笔,金额2533万元,有效推动当地民宿业高质量发展。
为破解融资难题,在县政府部门牵头下,该行通过与多部门协同,创新“民宿经营权”作为融资抵押物。在做抵押物评估时,该行合理评估价值,灵活设置贷款额度、期限和还款方式,有效盘活“民宿经营权”这一无形资产,从根本上解决民宿业“融资担保难”问题。同时,强信贷帮扶,配套专项产品政策。
为助力民宿集聚村发展,该行为10个民宿集聚村整村授信1亿元,每村授信1000万元,支持民宿及相关农家乐等“吃住”一条龙服务保障的个人和企业,同时还为县民宿行业协会授信5亿元,配套“乡村振兴系列贷之民宿贷”(包含“民宿经营权抵押贷款”)、商户贷、普惠贷等产品,精准对接民宿业金融需求,解决民宿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与民宿业主签订抵押贷款合同后,该行共富专员在发放贷款或债务关系履行完毕后,函告相关部门,确保业务全程留痕,保障自身债务权益。根据政府部门发布的试点工作方案,若借款人不履行到期债务,该行将通过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协议转让或以其他合法方式转让,凭贷款前签订的《民宿经营者(承租人)放弃民宿经营权及不破坏民宿使用功能、不拆除转移相关设施的声明》等材料便捷办理变更登记,亦可申请仲裁或诉讼。截至目前,该行民宿类贷款保持“零逾期”“零处置”“零失信”。
在创新抵押登记模式中,县相关职能部门牵头,强风险防控,构建信贷风控闭环。出台管理办法,明确贷款办理的贷前、贷中、贷后业务流程,以机制护航民宿业金融发展。“民宿经营权抵押贷款”以无形资产作有形赋能的创新实践,不仅解决了民宿业转型升级的融资需求,有力推动了民宿业集聚发展,还促进了周边村民就业,撬动了周边景区消费,经济效益溢出不断向其他行业延伸。
下一步,我县将持续深入摸排县域民宿业金融需求,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推动“金融+民宿”深度融入共富链条,进一步激发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