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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3-05-31 作者:谷倩倩编辑:邵海斌来源: 字体:
核心提示:5月30日下午,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胡宝锋,副主任潘剑永、汪金琰、陈立新、麻伯崇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黄鹤楼、副县长龚剑涧,县监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5月30日下午,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胡宝锋,副主任潘剑永、汪金琰、陈立新、麻伯崇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黄鹤楼、副县长龚剑涧,县监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永嘉县岩坦镇屿北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修编)》等3个保护规划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推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议案》和《关于加快我县旅游产业发展议案》的调研报告。与会人员围绕各议题认真审议、积极发言,提出了针对性的审议意见。会议表决通过了《永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修订稿。

  胡宝锋强调,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工作要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处理好古村保护和群众建房需求之间的关系,同时全面做好规划的宣传、解读,统一群众思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聚焦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探索更多柔性执法、人性化执法措施,既要彰显法律权威,又要保护好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促进民营企业发展要引导民营企业投资者转变思想观念,推进兼并重组步伐,提高竞争力。要进一步加大助企纾困服务力度,加强企业工业用地、资金等要素保障。加快旅游产业发展要尽快修编《楠溪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为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倾力打造扶旅兴旅营商环境,积极帮助旅游市场从业者解决实际困难,增强其在永投资发展信心。

原标题: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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