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市民保护水资源的意识,3月22日,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前往太平岩楠溪江流域,开展增殖放流活动,以投放鱼苗的方式来修复生态环境。
当天上午10点半,在楠溪江太平岩段放流点,工作人员对鱼苗进行清点、确认和前期投放准备。做好一切准备后,一条条鱼儿跃入水中,成为楠溪江多样生态的成员。
本次增殖放流对投放的鱼苗进行了严格检疫,确保鱼苗健康无病害,避免对放流水域生态造成不良影响。放流的鱼类品种为香鱼、光唇鱼等种类,共计17万余尾,皆为适合楠溪江流域生长、繁殖的符合环保生态要求的鱼种,对恢复鱼类资源、促进和改善水域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哲说,本次增殖放流活动针对之前在楠溪江非法捕捞水产品等违法行为所进行的生态赔偿修复活动,对于恢复鱼类资源,完善楠溪江生态链,促进和改善水域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旨在积极探索践行“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审判执行新机制,实现刑事惩罚、环境修复、教育宣传的“三赢”局面。
据了解,在2021年7月份,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农业农村局共同在太平岩、永嘉书院两地设立生态修复放养基地。让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被告人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达成“增殖放流”的协议,主动购买鱼苗,履行“增殖放流”生态修复义务,进一步增强其保护水环境意识,同时,替代式修复方式能减轻对生态环境的危害。2021年来开展生态修复活动4次,放流鱼苗30万余尾。
接下来,县法院、县检察院将围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开展一系列的宣传普法活动,让公众增强保护水资源、水环境的意识。联合多部门通过法律六进、发布倡议书、开展志愿者活动提高市民保护水环境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