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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源地不堪承受污染之殇,看看钓鱼者的罪恶

发布时间:2021-12-16 作者:潘智化编辑:郑万云来源: 字体:
核心提示:12月14日,永嘉县绿色环保志愿者协会组织民间河长在开展“巡河+净滩”行动中发现,沙头镇引水工程库区遭受钓鱼者的环境污染,到处是钓鱼者丢弃的各种垃圾,成为水源地的不谐音。

  12月14日,永嘉县绿色环保志愿者协会组织民间河长在开展“巡河+净滩”行动中发现,沙头镇引水工程库区遭受钓鱼者的环境污染,到处是钓鱼者丢弃的各种垃圾,成为水源地的不谐音。

  民间河长在沙头镇渔田村附近的一级饮用水保护区巡查时看到,从水库大坝到太平岩的岸边,垂钓过后库区边是一片狼藉。香烟盒满地,塑料袋漫天飞,各种食品包装袋数不胜数,空塑料瓶随风滚落河面,有些人更是边垂钓边顺手向水库里抛散垃圾,特别是偏弯的垂钓场地,成了天然垃圾场。而且,垂钓者所用的铅皮,化学饵料添加剂也会对水质造成一定的污染。志愿者看到这一境况,痛心不已。立即动手清理库区边的垃圾。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劳作,终于使这片区域恢复了清洁的面貌。

  民间河长章晨说,由于野外环境无人监管清扫,很多生活垃圾短期内无法自然分解,需要几年甚至十几年才能被自然界吸收。这种只顾收获不注意环境保护的作法,让全县人民赖以生存的水源地受到污染,甚至直接影响了我们的生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第九十一条第二款“个人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或者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在此,民间河长呼吁,楠溪江供水工程是我县乃至乐清100多万人民的饮用水水源地,饮水安全直接关系着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请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在水库进行游泳、垂钓等违法行为,共同守护好我们的生命之水。

原标题:水源地不堪承受污染之殇,看看钓鱼者的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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