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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妇女权益 助推家庭和谐永嘉法院修订出台《家事案件审理规程》

发布时间:2021-04-12 21:15:44 编辑:郑万云 字体:
核心提示:近日,永嘉法院修订出台《家事案件审理规程》,在情感问卷调查、诉前纠纷化解、心理干预适用、取消离婚证明书申请等方面做出新的规定。该案便是适用情感问卷调查后,当事人自愿撤回离婚申请的第一案。

  在填写《情感调查问卷》过程中,小桦(化名)一笔一划写下丈夫身上吸引自己的优点,回忆起对方曾经做过的让自己感动的事后,向法院撤回了离婚诉讼请求……近日,永嘉法院修订出台《家事案件审理规程》,在情感问卷调查、诉前纠纷化解、心理干预适用、取消离婚证明书申请等方面做出新的规定。该案便是适用情感问卷调查后,当事人自愿撤回离婚申请的第一案。

  《规程》明确,对前往法院要求调解离婚的当事人,一律启用诉前调解程序,以调解和好为主,劝导双方珍惜缘分、回忆美好、修复裂痕。可根据当事人要求由婚姻家庭服务志愿者介入进行劝导,制定挽救婚姻计划,并要求离婚双方当事人填写《情感调查问卷》。据了解,在填写问卷的过程中,当事人双方回忆对方的优点、计划离婚后的生活,填写完毕,部分当事人能够更加冷静地对待婚姻问题,在深思熟虑后撤回起诉。

  同时,《规程》明确建立涉家暴案件、冷静期案件、心理干预案件一人一案一档制度。对家事纠纷案件中当事人反映涉家暴或要求出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安排专人负责跟进,可选派家事辅助团队成员进行调解、调查、心理干预及回访,并根据案件情况建立专门档案,进一步筑牢妇女权益保护的根基。

  为进一步便民利民,《规程》还明确取消了离婚证明书申请制度。对经法院调解离婚的当事人,不再要求其书面申请,可直接为其制发离婚证明书,与调解书一并寄送当事人;对经法院判决离婚的当事人,案件生效后也应及时安排寄送离婚证明书。

  《规程》还规定,在离婚案件开庭审理前,法院要引导双方当事人诚信诉讼,要求双方当事人如实、全面申报共同财产,对拒不申报、申报不实当事人,在分割财产时严格落实《民法典》的规定,少分或不分财产,情节严重的,以虚假诉讼予以制裁。

  三八妇女节前,永嘉法院还联合永嘉妇联在桥下党群服务中心开展“家事学堂”活动,邀请国家一级心理咨询师胡岳灶老师为现场女性开展“做幸福的自己”讲座。此外,永嘉法院女法官利用巡回审判车,在县城人流量密集地点开展“幸福家庭?与法同行”三八妇女节法治宣传活动,现场分发涉家事法律法规宣传手册,并解答前来咨询群众的法律问题。

(作者:清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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