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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出台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十不准”规范工作人员行为

不准对办事群众敷衍塞责

发布时间:2019-12-08 21:48:52 编辑:郑万云 字体:
核心提示:记者12月8日获悉,为大力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管理,优化营商环境,我县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管理的通知》,要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在岗时间,按要求统一着装,佩戴(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牌,保持精神饱满、仪容得体、态度谦和、文明用语,严格执行“十不准”。

  记者12月8日获悉,为大力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管理,优化营商环境,我县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管理的通知》,要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在岗时间,按要求统一着装,佩戴(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牌,保持精神饱满、仪容得体、态度谦和、文明用语,严格执行“十不准”。

  据悉,为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此次严格执行“十不准”即:不准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和程序办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不准违背“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劳民多跑一趟路;不准脱岗空岗、拖延推诿、效率低下、贻误工作;不准接受服务对象及相关人的礼品、礼金、支付凭证等任何形式的馈赠和宴请;不准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请托人、利害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便利;不准对办事群众态度蛮横、敷衍塞责,或与之发生争吵;不准在工作时间玩手机、串岗聊天、上网购物、看电影等与工作无关的各类活动;不准迟到、早退、无故缺勤;不准随意表态、乱发议论,对工作造成不良影响;不准透露办理事项审查过程中的内部信息。

  《通知》还规定,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优秀名额由县组织、人事部门根据窗口工作人员类别各按20%比例核定,其他有关规定继续按照《永嘉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作者:嘉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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