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
您当前的位置 : 永嘉网   ->   新闻中心   ->   永嘉新闻   ->   社会热度   ->   民家热线   ->  正文
儿子欠债父亲担保 未放下锄头即被带至法院

发布时间:2019-11-20 01:10:57 编辑:周艺 字体:

  近日,当永嘉法院执行人员一行到达枫林镇湖西村被执行人周某家附近时,正扛着锄头去做工的周某傻了眼。“借钱人是我儿子,你们找我儿子要钱去,我只是担保人。”周某对执行法官说。

  原来,2011年,被执行人周某的儿子因经商资金周转需要,向周某强借款23万元,并约定月息1分。后经周某强多次催讨,周某儿子一直未能归还。2016年2月,双方结算并签下一份借款金额为43.456万元的借条。同年7月,周某强因自己经营生意急需用钱,要求归还借款。但周某儿子总是借故推诿,后周某强将其诉至法院。

  2016年10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周某儿子分期归还本息共计35万元的调解协议,由周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尔后,周某及其儿子均失约不予履行。2019年4月,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周某儿子以外出务工为由杳无音讯,留周某在家务农维持生计。

  法院执行人员多次上门找人均无功而返。此次执行行动,在抵达周某所在村居时,正好将扛着锄头的周某抓个正着。

  “借钱人是我儿子,你们找我儿子要钱去,我只是担保人。”惊慌失措的周某反复对执行人员说。

  现场,执行人员向周某表示,借款人不履行债务,担保人需承担连带责任,周某作为本案的担保人,现作为本案的被执行人,理应承担还款责任。同时,他也有义务如实告诉其儿子相关情况。

  任凭执行人员如何劝说,扛着锄头的周某既不说出其儿子去向,也无筹措还款、达成和解等积极的还款态度。最终,周某被带上警车,处以司法拘留15天。

(作者:清溪 王伦)

更多>新闻中心

更多>专题发布

更多>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