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
您当前的位置 : 永嘉网   ->   新闻中心   ->   永嘉新闻   ->   今日要闻   ->   时政要闻   ->  正文
促进公平竞争 优化营商环境我县全面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清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9-11-11 22:29:20 编辑:郑万云 字体:
核心提示:为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近日,我县全面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规定和做法清理工作,各地各部门陆续公布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事项清理结果。

  为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近日,我县全面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规定和做法清理工作,各地各部门陆续公布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事项清理结果。

  据悉,此次清理范围包括:以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股权结构,对供应商实施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对民营企业设置不平等条款,对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区别对待;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妨碍供应商进入政府采购市场;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前进行不必要的登记、注册,或者要求设立分支机构,设置或者变相设置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障碍;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供应商规模、成立年限等门槛,限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要求供应商购买指定软件,作为参加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的条件;强制要求采购人采用抓阄、摇号等随机方式或者比选方式选择采购代理机构,干预采购人自主选择采购代理机构,以及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妨碍公平竞争的情形等。

  据了解,本次清理工作是我县促进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我县对照清理范围逐条进行清理,如有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要求,妨碍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应立即纠正。同时,将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的政府采购制度办法,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经审查认为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可以颁布实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应当不予出台或者调整至符合相关要求后出台;未经公平竞争审查的,不得出台。

(作者:嘉勇)

更多>新闻中心

更多>专题发布

更多>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