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县组织开展了村居规模调整工作,将原904个行政村调整为454个行政村。为规范文明村创建管理,发挥典型范引领作用,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发展,现依据《关于印发<浙江省文明村镇创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文明〔2010〕7号)文件精神和我县文明村创建工作实际,将涉及村居规模调整的原文明村与文明村合并后85个行政村(名单见附表一)、原文明村与非文明村合并后94个行政村(名单见附表二)拟认定为永嘉县文明村并予以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在公示期内向县文明办反映。
公示 期:2019年9月17日至9月22日
联系电话:67229300 传真:67223046
电子邮箱:25207090@qq.com
地 址:永嘉县行政中心12楼县文明办
邮 编:325100
附件:
永嘉县文明办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