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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合同重信用 企业申报启动

分省AAA级、AA级和A级,注意不同申报时间

发布时间:2019-01-15 00:02:38 编辑:郑万云 字体:
核心提示:1月14日,记者从县市监局获悉,根据《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和省、市市监局文件通知精神,我县启动2019年度浙江省AAA级、AA级和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公示活动。

  1月14日,记者从县市监局获悉,根据《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和省、市市监局文件通知精神,我县启动2019年度浙江省AAA级、AA级和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公示活动。

  据悉,凡符合条件的企业可自愿申报浙江省AAA级(或AA级、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2017年公示为浙江省AAA级(或AA级、A级)“守合同重信用”的企业,可自愿申报继续公示;未申报继续公示的,原认定期满后自行失效。

  申报公示程序:自愿申报的企业,登录“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申报系统”(网址:http://114.55.51.169/Login.aspx)进行申报(系统2019年2月15日开放)。此外市市监局登记的三类申报企业(国有企业、外资企业、股份有限公司)须向市市监局直属管理分局提交申报书式材料。

  申报时间:申报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的,于2019年4月5日前,申报浙江省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的,于2019年5月20日前,并且在申报系统中下载填写好的《申报表》,向县局市场合同科提交《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书式材料两份。而申报浙江省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的,于2019年6月20日前,要在申报系统中下载填写好的《申报表》,向县局市场合同科提交《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书式材料一份。

  县市监局将对企业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对,并逐家实地核实企业相关情况,同时对申报企业在前两个年度内是否存在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等失信情况进行初审。经过实地核查和软件测评,对符合公示条件的AAA级和AA级申报企业,择优向市市监局上报推荐;对符合公示条件的A级申报企业,择优通过全省统一的公示平台向社会公示。

(作者:嘉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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