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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温州市移风易俗改革攻坚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8-27 13:22:06 作者: 字体: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深化精神文明建设,巩固提升我市“移风易俗”全国试点城市工作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市委、市政府决定,从2018年8月-2019年7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移风易俗改革攻坚年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温州市移风易俗改革攻坚年行动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温州市委办公室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日

温州市移风易俗改革攻坚年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精神文明建设,巩固提升我市“移风易俗”全国试点城市工作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市委、市政府决定,从2018年8月-2019年7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移风易俗改革攻坚年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认真贯彻《关于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高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2018-2022年)》(温委发〔2018〕1号)、《关于整治婚丧礼俗树立文明新风的实施意见》(温委办发〔2017〕73号)和《关于在全市农村进一步深化移风易俗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把推动移风易俗与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结合起来,与社会综合治理结合起来。广泛开展“简约婚礼进万家”“节俭办丧惠百姓”两项主题活动,积极落实“三项制度”“三项治理”“三项服务”,努力实现全域推进、全面深化、全程治理、全民参与的工作目标,致力打造移风易俗的“温州样本”,促进乡风文明。

  二、主要内容

  (一)推行婚事新办“三项制度”。一是推行宴席套餐制。根据移风易俗工作要求和群众消费能力,制定价格实惠、具有喜庆特色、易被群众接受的宴席系列套餐,推动宴席套餐进酒店、进乡村、进文化礼堂,引导群众理性消费,提倡宴席不上高档菜、高档烟酒。商务、旅游、物价、市场监管部门要发挥价格指导、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管等职能作用,督促餐饮酒店推出切实可行的宴席套餐制。二是推行人情随礼封顶制。各地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和群众意愿确定随礼最高标准,推行人情随礼封顶制。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它喜事不办,倡导婚丧嫁娶、生日祝寿、升学谢师等喜庆活动不随礼或低标准随礼,提倡所收随礼用于公益慈善事业,制止人情随礼庸俗化、泛滥化,遏制攀比浪费、利益输送等不良风气,切实减轻群众负担。三是推行喜宴报告公示制。根据《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温委办发〔2012〕143号)等文件精神,按照“条抓块管、条块结合,单位协同、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地要制定完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范性文件,推行喜庆宴请事项报告公示制。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全体党员、干部要按照移风易俗属地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婚宴报告公示制度,要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宴席时间、人数、桌数、标准及随礼金收取情况等内容,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主动接受属地政府管理,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二)深化丧事简办“三项治理”。一是深化办丧过程制度化治理。建立健全事前告知制度,各乡镇(街道)、村居(社区)、网格要在第一时间上门告知丧户文明办丧相关规定制度;建立健全事中跟踪管理服务制度,加强丧事殡期、办丧规模、出殡时间、出殡路线、酒席等重点环节管理,做好群众宣传教育工作,及时劝阻违规办丧行为;建立健全事后监管制度,对违规操办造成不良影响的进行批评教育和行政处罚,对失职人员逐级进行追究问责。二是深化丧事服务规范化治理。按照《关于开展丧事用车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加强丧事用车市场专项治理。公安部门要加大对办丧过程中涉及黄、赌、毒等违法行为打击。民宗部门要加强对宗教人员教育,引导宗教人员在法律规定和教义教规允许范围内开展活动,严格执行相关法律规定,严厉打击借机传教、非法敛财和封建迷信活动等违法行为。市场监管、民政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殡仪服务公司日常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无照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三是深化青山白化生态化治理。采取包片区、包村居、包路段、包山头等方法,切实落实乡镇(街道)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乡镇(街道)私坟“禁新”工作网络。依托青山白化治理3G监控平台等现代科技手段,加强私坟“禁新”日常巡查,严禁任何形式新建、翻新私坟,有效防止乱埋乱葬行为。加快旧坟生态化改造治理,实现全市范围内的国省道、县级主干道、通往景区主干道、铁路及市域铁路S1线两侧视线范围内的旧坟生态化治理率达95%以上,基本实现“两路两侧”“四边区域”无坟化。大力推进节地生态葬法改革,各地至少要建成一处节地生态葬法示范点,示范引领节地生态葬法改革,年内审批建设的公益性公墓项目骨灰楼(堂、塔)等节地生态安葬的占比不低于10%,逐步实现骨灰安葬由占地墓葬向节地生态骨灰楼(堂、塔)安葬转变。

  (三)做好移风易俗“三项服务”。一是推出一批简约婚庆服务项目。各地建成区内至少要建设或开放两处以上的公园、广场,为群众举办简约婚礼提供场所;要借助文化礼堂建设年之机,建设一批具有举办婚庆活动功能的文化礼堂,结合当地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弘扬,开展传统简约婚礼进礼堂活动;要积极探索村镇公益婚庆喜宴中心建设、网上婚礼祝福平台等便民服务项目,满足群众举行简约婚庆场所的需求,为群众提供便利的婚庆场所。要鼓励引导有条件的酒店、婚庆公司,整合资源,优化服务,推出一批简朴、时尚、受群众欢迎的婚庆礼仪服务项目,吸引广大群众参与简约婚礼。工、青、妇等群团组织每年至少要推出2场以上集体婚礼,引导广大青年婚事新办;旅游部门要挖掘旅游资源优势,推出一系列旅行结婚线路和旅游婚庆基地,吸引广大青年举办简约婚礼。二是建设一批集中办丧服务场所。加快市本级殡仪馆守灵服务中心建设,力争年内建成投入使用,2019年开始市区所有丧事原则上都要到市殡仪馆或所在乡镇殡仪服务场所办理;加快乐清市、平阳县、苍南县丧事集中办理中心扩建工程建设,尽快建成投入使用;其他地方要根据实际需求和群众需要,抓紧新建、改(扩)建殡仪馆或殡仪服务中心;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或地处偏远的人口集聚中心村或多村联建一处殡仪服务场所,大幅提高群众集中办丧比例。三是推出一系列办丧惠民服务措施。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大力开展丧事审批手续集中办理改革,进一步简化丧事审批手续,将丧事管理、死亡证明、户籍注销等手续统一集中到乡镇(街道)办理;鼓励、引导社会团体和个人参与遗嘱法律服务等移风易俗公益项目,形成“厚养薄葬”的社会氛围;探索网上祭奠服务,为一些身在异地的亲朋好友寄托哀思提供便利。民政部门要继续推出服务丧属新举措,提升殡葬惠民政策标准,推动殡葬惠民政策不断完善,全面落实四项基本殡葬服务免费政策;出台困难群众墓葬免费政策,针对农村五保户、城镇三无人员、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等特殊困难群体,建立以免费墓葬为主要内容的殡葬救助保障机制,预留一定比例的公墓墓穴数,免费提供给困难群众;实行殡仪服务进社区,着力解决殡仪服务网点不普及、群众办丧不方便等突出问题,使服务平台向社区和村居延伸,不断扩大覆盖范围。

  三、活动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制订具体方案,召开相关动员会,部署移风易俗工作。通过报网台、手机客户端等各类媒体和社会各媒介,大力宣传移风易俗政策和移风易俗典型,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按照移风易俗工作实施方案和计划,对照改革攻坚年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实施。结合各地民风民俗出台移风易俗相关政策、制度,明确标准和细则。围绕重要环节、重要内容,盯紧突出问题,有序有效推进,要注重培育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三)总结提高阶段。总结全市移风易俗工作中的先进典型经验,进一步完善移风易俗工作制度体系,推动移风易俗工作实现新提升。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移风易俗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与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市本级建立移风易俗改革攻坚年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和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总召集人,定期召开例会。市纪委(市监委)、市委宣传部、市委农办(市农业局)、市文明办、市民宗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温州日报报业集团、温州广电传媒集团等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市文明办主任兼办公室主任,市文明办分管副主任、市民政局分管副局长兼办公室副主任,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二)加强宣传教育。各地各单位要开展多层次、广覆盖、有针对性的移风易俗宣传教育活动。市文明办要会同温州日报报业集团、温州广电集团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要以媒体加活动、新闻宣传加社会宣传等方式,多渠道全方位进行宣传。广泛开展“简约婚礼进万家、节俭办丧惠百姓”活动大讨论,举办简约婚礼设计大赛和宴席套餐创意大赛,倡导“喜事新办、厚养薄葬、节俭养德、奉献公益”的文明新风尚。民政部门在婚姻登记时加强简约婚礼宣传,鼓励婚姻双方签订简约婚礼承诺书。各地要组建移风易俗讲师团,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移风易俗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高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家庭活动。各地各单位要制作一批具有地方特色、反映移风易俗内容的公益广告、宣传片,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广泛刊播,进一步形成“倡移风易俗树文明新风”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典型示范。各地要立足实际、改革创新、克难攻坚,创新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操作的新典型,形成示范带动、上下联动、共同推进的新格局。要把移风易俗工作作为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评选复评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的引领示范作用。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道德模范、“最美温州人”等群体的示范引领作用,以良好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建立健全“一约四会”,把移风易俗具体规定写入村规民约,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的作用,进一步强化村民自治,使刚性的制度规定成为村民的行为自觉。

  (四)加强督查问责。各地要建立健全政府督查、民间监督和媒体跟踪的工作体系,专设督查组,实施定期督查,定期通报,确保移风易俗工作落到实处。特别是要强化对“两代表一委员”、企业家等重点群体的引导,对举办豪华宴席、收受高额随礼等行为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对违规的“两代表一委员”进行约谈,对违规的企业家取消参加政府性褒奖荣誉评选推荐资格,并给予媒体曝光。市文明办、市委农办(市农业局)要把移风易俗工作作为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和乡风文明的重要内容对县(市、区)进行测评考核,同时结合每年两次的社会道德环境公众满意度调查,对各县(市、区)的移风易俗工作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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