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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现场查获建筑垃圾倾倒水源地滩林,肇事者被立案查处

发布时间:2018-06-06 16:33:44 编辑:郑万云 字体:

  5月29日,由县治水办、环保局、团县委联合县绿色环保志愿者协会发起的“五水共治”监督团,在楠溪江水源地沙头镇泰石村现场查获一辆运输车将建筑垃圾倾倒滩林,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反映后,肇事者被立案查处。

  5月28日下午3点多,县绿色环保志愿者协会志愿者王益明巡查到沙头镇泰石村一小地名叫“松树尾巴”的滩林时,正好碰到一辆满载建筑垃圾的农用车,准备将垃圾倾倒在滩林处。对其规劝不要倾倒的时候,然而驾驶员充耳不闻,倾倒后就扬长而去。该农用车是江西的车牌,车牌为“赣07 01155”,据司机说是泰石村本地人,他是帮雇主清运建筑垃圾的。

  王益明将现场倾倒情况和车牌号拍下后,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反映。该局立即派出执法人员前往现场查看,并根据线索找到肇事者潘某某,予以立案查处。同时,组织人员对该处的建筑垃圾进行了清理。

  据了解,泰石村位于楠溪江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多年来,垃圾随处堆放在溪边的现象已成为一个顽疾。每次发现后村两委都会及时予以清理,同时设立了一块警示牌,严禁在楠溪江边倾倒垃圾。然而,部分建房户总是不间断地建筑垃圾偷运倾倒在此,禁而不绝。

  志愿者王益明说,他是县绿色环保志愿者协会负责沙头片区的片长,每周至少要到片区巡查两次以上,每当发现有人倾倒垃圾、非法排放污水、非法捕鱼、非法采砂等行为时,就进行劝阻,并予以拍照取证记录,向有关部门反映,很多污染问题都能得到重视,能够及时处理。通过民间环保力量的参与监督,目前,楠溪江的生态环境正在逐步好转。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立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李金星告诉记者,针对楠溪江流域易出现倾倒建筑垃圾现象的点,该局今后将加强巡查、监管和处罚力度,另外所属乡镇、村也要加大宣传,共同做好建筑垃圾随意倾倒的监管。作者:孙佰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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