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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禁燃令”,你准备好了吗?

发布时间:2018-01-18 00:08:40 编辑:周艺 字体:

  为强化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减少烟花爆竹大量燃放造成的铺张浪费、噪音扰民、空气和地面环境污染,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县城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近日,我县发出了《关于县城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该《通告》自2018年1月25日起施行。

  市民声音》》》

  别让喜庆的烟花酿成悲剧

  节日放烟花是我们民族的传统风俗,它会给节日增添欢乐气氛,但燃放烟花爆竹也出现了不少的人身伤害情况。记者从县人民医院眼科和外科了解到,因为燃放烟花爆竹发生意外,伤到眼睛和双手的患者经常有出现,特别是在春节期间,一些孩子燃放烟花,由于操作不当烟花产生的飞贱物导致了眼外伤,也有一些成年人在燃放爆竹时炸伤了手部。

  春节即将来临,婚庆活动也开始多了起来,新人结婚在酒店摆宴席,而酒店门口乃至街道旁边就成了燃放烟花的场地。想必不少市民有过路遇此景,当酒店门口的鞭炮、烟花齐放时,街道两侧的行人和车辆就要避让,高空燃放后产生的灰尘掉落到行人头上和车上,浓浓的火药味许久才能散去。尽管我县之前也出台过《禁燃通告》,但婚庆、丧事、店铺开业等活动依然是在禁燃规定时间内燃放烟花爆竹。

  市民陈先生告诉记者,每到过年时间,特别是除夕夜里,县城范围都会被烟花产生的烟雾笼罩,空气质量非常差,特别是烟花燃放后产生的火药味,严重损害到了居民的身体健康。希望有关部门能加强监管和引导,别让喜庆的烟花酿成悲剧。

  烟花危害》》》

  污染空气损害身体健康

  烟花爆竹属于高危领域,由于烟花爆竹其中的火药成分,烟花爆竹对环境的危害主要是大气污染和噪音污染,重度污染的空气严重损害着市民的身体健康。

  每年春节期间,由于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空气中的污染物迅速增加,空气质量迅速下降。烟花爆竹燃放后,会释放大量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危害物质,没有燃尽的火药及剩余的灰尘也会造成可吸入颗粒物污染,导致大气中的有害物质尤其是PM2.5浓度大幅度上升。这些气体和烟尘弥漫于空气中,造成空气浑浊,极易引起雾霾天气。如果市民长时间呼吸这种被污染的空气,会刺激呼吸道黏膜,伤害肺组织,引起或诱发气管炎、肺炎、肺气肿等疾病,尤其对患有心脑血管系统疾病的病人、老年人及少年儿童影响更大。

  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增加了火灾隐患,还会对人员造成伤亡,而且也加重了环卫工人的清扫负担。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震耳欲聋的巨响会使人难以入眠,行人受到惊吓,特别是对心脏病人引发生命危险。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呼吁各地积极响应,市民拒绝燃放烟花爆竹,人人自觉保护环境。

  部门措施》》》

  抓源头管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烟花爆竹是节日商品旺销,影响安全的各类不利因素较多,是安全生产的敏感期和关键期,也是事故的易发期,为此,连日来,县安监局开展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专项整治。昨天,执法人员来到瓯北、桥头、桥下等地,对烟花爆竹零售点经营场所、消防安全设施等进行检查,要求不符合规定的点进行整改。

  县安监局相关人员告诉记者,我县范围有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一家,经营店49家,去年全年销售烟花爆竹达47000箱,批发企业销售额达63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他们将全面排查不符合《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基本安全条件》的烟花爆竹零售店,要求一些烟花爆竹零售店设置在城镇居民集中居住小区、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烟花爆竹零售店进行整改,将店重新选址,完善消防设施,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针对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县政府近日发出了《关于县城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决定在县城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除春节(大年除夕00:00至农历正月十五日24:00)外,其他时间规定村居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燃村居为:东城街道浦口、前村、浦东、渭石等村及城东社区;南城街道龙翔、桥头、西后、西前、黄屿、观前、屿门、李浦、下堡、前一、前二、前三、中西、金塘、中兴、仁堂等村和城南社区、城西社区;北城街道中村、后村、三元堂、云加山等村和城中社区、城北社区、戈田特产场。

  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等重点防火区,任何时间均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并严厉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市民发现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可以向当地公安部门举报。对违反烟花爆竹燃放相关规定的,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查处。

  代表委员声音》》》

  从自身做起,不再燃放烟花爆竹

  县政协委员杨跃枢:燃放烟花爆竹也是传统习俗,改变并非一朝一夕,首先党员、干部、职工要起到率先垂范,公职人员自觉带头不燃放烟花爆竹,并引导带动周边群众积极响应倡议。环保志愿者、环保热心人士要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倡导文明过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选择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新颖的喜庆方式欢度春节。其次,相关部门还要加强管理,特别是对结婚庆、店铺开业场所燃放烟花爆竹进行劝阻,并实行奖励措施,鼓励市民倡导文明,对违反燃放规定的行为也应该出台相应的经济处罚,为我县的天更蓝、空气更清新作出每个人应有的贡献。

  县人大代表滕春春:享受健康的环境是每一位市民的权利,保护环境是每一位市民的义务,希望全体市民从不燃放烟花爆竹这件身边小事做起,共同保护环境,以实际行动营造文明、祥和、健康、安全的节日喜庆氛围,过一个欢乐、祥和、低碳、环保的春节。要整治烟花爆竹,远离喧嚣和雾霾。相关职能部门对合法的销售点要加强管理,对违法烟花销售点和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要依法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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