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于1月19日至21日召开
12月22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八次会议,决定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于1月19日至21日召开,会期3天。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谢崇福,副主任潘统龙、胡明凯、季健中、傅朝宗、陈芝双参加会议。副县长黄方雷及县监察委员会、县法院、县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楠溪江水资源保护利用议案的调研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永嘉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和宪法宣誓。
据悉,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月18日上午报到,1月19日开幕,1月21日闭幕。记者 范海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