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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召开《永嘉县住宅房屋征收市场化安置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7-12-13 00:22:02 编辑:周艺 字体:
核心提示:12月12日下午,县住建局召开《永嘉县住宅房屋征收市场化安置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就我县广大群众所关心的城中村改造项目中的旧房拆除、市场化安置房补偿政策等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为进一步规范住宅房屋征收市场化安置、拓宽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渠道,缩短被征收人过渡期限,切实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12月12日下午,县住建局召开《永嘉县住宅房屋征收市场化安置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就我县广大群众所关心的城中村改造项目中的旧房拆除、市场化安置房补偿政策等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把城中村改造项目作为重大中心工作来抓,上塘、瓯北等地旧房的拆除、安置房项目的建设都在有条不紊进行着,为满足拆迁户能选择多种安置方式,目前,我县和全国其他地区一样,都在力推市场化安置货币补偿政策。实施市场化安置给予了被征收人多样化的选择,同时对急需住房的被征收人解决了难题,那么选择市场化安置购买市场房源和购买政府安置房有什么区别吗?又有哪些优惠补助?

  对此,新闻发言人表示,被征收人在本县范围内购买市场房源的,可享受购房补助,其补助标准:新购房屋金额高于或等于补偿款的,按补偿款金额的5%给予补助;新购房屋金额低于补偿款的,按新购房屋金额的5%给予补助。补助的时间为领取货币补偿款之日起18个月内,如被征收人购买现房的,以契证取得时间为准,如购买期房的,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时间为准。同时对新购房屋价格与补偿款相等部分免征契税,对超出补偿款部分按规定征收税费,如果被征收房屋按市场化安置取得的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同时,被征收人在本县范围内购买政府安置房的,可以在就地购买或者异地购买安置房两种方式。

  被征收人选择就地购买政府提供的安置房的,其购买面积不高于被征收住宅房屋产权调换的总安置面积(包括应安置面积、增购面积和自然增购)并选择面积就近套间安置;安置房价格按照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等同进行结算。其货币补偿款直接冲抵安置房购房款,差额部分由被征收人按工程进度缴纳。被征收人选择异地购买政府提供的安置房的,并且异地安置的区域内有政府建设的存量安置房的,其购买面积不高于被征收住宅房屋货币补偿款的总金额选择面积就近套间安置,安置房价格按照安置地块的市场评估价进行结算。

  会上还就被征收房屋选择市场化安置其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的计算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记者 汪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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