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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忘9.18,我县试鸣防空警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9-18 10:03:00 作者: 字体:
核心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的通知》(浙人防办〔2009〕105号)和《温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防空防灾警报试鸣的通知》(温人防办〔2016〕13号)精神,为进一步增强市民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提高全社会应急避险能力,检验防空警报设施技术性能,使市民了解和熟悉防空警报信号,经县政府同意,永嘉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决定于2016年9月18日在上塘中心城区、瓯北城市新区(瓯北街道)、三江商务区、桥头镇、桥下镇、岩头镇、沙头镇、乌牛街道、黄田街道等区域内同时进行防空音响警报试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的通知》(浙人防办〔2009〕105号)和《温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防空防灾警报试鸣的通知》(温人防办〔2016〕13号)精神,为进一步增强市民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提高全社会应急避险能力,检验防空警报设施技术性能,使市民了解和熟悉防空警报信号,经县政府同意,永嘉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决定于2016年9月18日在上塘中心城区、瓯北城市新区(瓯北街道)、三江商务区、桥头镇、桥下镇、岩头镇、沙头镇、乌牛街道、黄田街道等区域内同时进行防空音响警报试鸣。有关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

  试鸣时间定于2016年9月18日上午10:00—10:23。

  10:00—10:03 鸣放预先警报。

  10:10—10:13 鸣放空袭警报

  10:20—10:23 鸣放空袭解除警报。

  二、试鸣信号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1个周期,时间3分钟;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1个周期,时间3分钟;空袭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特此通告。

永嘉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6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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