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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我县全面推行“营改增”试点

发布时间:2016-04-15 01:56:24 编辑:周艺 字体:
核心提示:4月14日,记者从县国税局获悉,从5月1日起,我县将全面推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改革完成之后,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全部改征增值税。至此,在我县已经进行3年多的“营改增”工程已全面落地。

  4月14日,记者从县国税局获悉,从5月1日起,我县将全面推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改革完成之后,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全部改征增值税。至此,在我县已经进行3年多的“营改增”工程已全面落地。

  据悉,我县自2012年起开始推行“营改增”,已覆盖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截至去年底,全县共有10个行业2736户纳税人实施了试点改革,其中一般纳税人257户,小规模纳税人2479户。而这次新增试点四个行业涉及我县纳税人6千余户,是2013年“营改增”户数的2.3倍。

  根据营改增试点方案,今年我县实行“双扩”,包括扩大行业范围,将剩下的4个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其中建筑业和房地产业一般纳税人适用11%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一般纳税人适用6%税率;还包括扩大抵扣范围,将新增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无论是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纳税人,还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都允许抵扣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

  为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方案还明确新增试点行业的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原则上予以延续,对老合同、老项目以及特定行业采取过渡性措施,对服务出口实行零税率或免税政策,从税制设计不增加企业负担。

  县国税局提醒,试点纳税人密切关注省市县国税部门官方网站及县内国税办税服务厅相关公告,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税务登记、税种鉴定、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发票种类核定、税控系统发行、发票领用和税银联网签约等基础涉税信息工作。符合“营改增”减免税条件的试点纳税人,要及时到国税机关办理备案,确保及时享受相关税收优惠。纳税人可登录上述网站下载有关“营改增”税收政策、征收管理配套文件以及办税指南,或拨打12366热线电话,咨询相关涉税事项。

  此外,对于纳税人关心的营改增过渡政策如何执行、增值税发票如何申报管理等问题,县国税局将分批次为纳税人进行集中培训讲解,及时帮助纳税人适应、遵从、受益新税制。请各位纳税人及时关注“永嘉国税”微信公众平台,我们将第一时间公布相关授课信息。记者  邵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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