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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永嘉县十佳“书香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5-15 14:28:29 作者: 字体:

  各功能区党委,各镇(街道)党(工)委,县直属各单位党委(党组):

  为进一步激发全民读书热情,推进全民阅读活动,营造全民读书的良好氛围,在全县广泛开展永嘉县十佳“书香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县委宣传部   县总工会   团县委  县妇联   县教育局   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评选时间

  2015年5月13日——7月30日。

  三、评选范围

  凡工作生活在永嘉,爱读书、有感悟、有事迹和成绩的家庭均可报名参加(曾被评为市级以上“书香家庭”荣誉的,不再参加此次评选活动)。

  四、评选名额

  十佳“书香家庭”。

  五、评选条件

  (一)阅读氛围浓厚。家庭成员有良好的阅读习惯,读书、爱书、藏书、用书蔚然成风,经常购买或借阅图书、订阅报刊;家庭有一定规模的藏书量,藏书自成体系,质量高,内容健康,富有特色;家庭成员善于利用互联网等现代传媒,多渠道接受各类信息教育,不断更新知识,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二)阅读成效显著。家庭成员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读书交流、专题讲座、学习培训等活动成效显著,诸如发表文章、获得各类荣誉证书等。家庭成员学以致用、学有所获,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上得到明显提升,在学业创优、事业创新、就业创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并有一定示范带头作用。

  (三)家庭生活和谐。家风淳朴,知书达礼,孝敬诚俭,邻里关系融洽;父母注重言传身教,善于倾听、沟通,尊重孩子的独立人格,建立与子女平等、民主的相互学习模式;家庭成员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文明知礼,娱乐活动健康向上。

  (四)热心公益事业。能积极投身公益事业,在社会活动中发挥学习表率作用,传播科学知识,倡导先进文化,带动他人学习。能积极参与到文明创建、节能减排、扶贫帮困、爱心助学等活动中去。

  六、评选办法

  本次评选采取单位推荐、社会推荐、家庭自荐、群众投票及评委会综合考评的方式,在全县范围内评选出十佳“书香家庭”,予以表彰和奖励。

  七、评选程序

  评选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具体步骤为:

  (一)宣传启动(5月13日至5月18日)

  在相关新闻媒体发布十佳“书香家庭”评选活动公告,宣传活动的目的意义和相关要求,使评选活动家喻户晓。

  (二)报名推荐(5月18日至6月15日)

  采取自下而上推荐的办法,由各地各部门根据本次评选活动的要求广泛开展“书香家庭”评选活动,推荐十佳“书香家庭”候选家庭,各镇(街)须推荐1-2户候选家庭。同时,也可以直接向县评选活动组委会推荐和自荐候选家庭。

  (三)初审投票(6月22日至6月30日)

  县评选活动组委会将对推荐家庭进行材料审核、现场调查,初评出二十户候选家庭,在相关媒体上刊播候选家庭事迹介绍,鼓励广大群众通过网络等方式进行公众投票,县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统计出候选家庭的最后得票。

  (四)公布评选结果(7月初)

  评选活动组委会综合调查情况、征求意见和投票结果,确定十佳“书香家庭”,并在相关新闻媒体公布。

  八、有关事项

  (一)推荐单位要广泛宣传,严格把关,好中选优,挑选出具有代表意义的典型榜样进行上报,并对推荐对象直接考察,确保其材料真实、准确。

  (二)推荐(自荐)对象需认真填写《永嘉县十佳“书香家庭”推荐(自荐)表》(见附件),并提供一份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内容要求真实生动简练。两份材料各一式三份,A4纸打印,并附电子版。

  (三)推荐(自荐)对象需提供事迹材料中涉及奖项证书的复印件,彩色家庭合影1张。如有读书成果(论文、著作、发明等)或在藏书用书方面有鲜明特色的,请另附相关材料及照片。

  (四)报名推荐(自荐)日期从5月13日至6月15日,联系人:县委宣传部理论科,联系人:陈文聪,电子邮箱:895242843@qq.com;联系电话:57756283 (机关网:686565) ;传真:67234077。

附件:永嘉县十佳“书香家庭”推荐(自荐)表

  中共永嘉县委宣传部   永嘉县总工会

  永嘉团县委    永嘉县妇联

  永嘉县教育局  永嘉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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