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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上线试运行

发布时间:2014-04-24 20:10:00 编辑:郑万云 字体:

  应收账款也可融资啦!4月25日记者从县人行获悉,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服务网站:www.crcrfsp.com)上线试运行。该平台通过为应收账款的债权人、债务人和资金提供方等参与机构提供信息合作服务,方便更多的应收账款和机构参与融资,盘活应收账款存量,提高市场效率,将会缓解我县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解决。

  应收账款得到双方确认就可交易融资

  据县人行有关人员介绍,该平台参与机构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债权人、应收账款债务人、资金提供方等。应收账款债权人是指因出售货物、提供服务或设施而获得的要求义务人支付对价款的权利人,包括供应链核心大企业供应商等。应收账款债务人是指因购买货物、接受服务或使用设施而承担的向权利人支付对价款的义务人,包括供应链核心大企业等。资金提供方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可以开展应收账款质押或转让融资业务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商业保理公司及其他机构。

  举例说,假如我县某企业它的上游生产商标一家企业为奥康鞋企生产了一笔1000万元的商标货物应收账款,

  通过上传账款到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并得到该鞋企业应收账款债务人在平台上的确认后,这家生产商标企业应收账款债权人可以将经确认的应收账款支持的融资需求发送给资金提供方的银行。该银行可以通过平台反馈融资意向;资金提供方反馈融资意向后,可以委托中征登记公司查询该应收账款债权人的企业信用报告。资金提供方银行与生产商标企业应收账款债权人在线下谈判,就可达成交易。达成交易后,资金提供方通过填写成交单的形式向平台反馈成交信息。

  交易信息仅在参与机构之间传送保安全

  融资交易过程中,应收账款债权人可以通过平台发送应收账款转让/质押通知;资金提供方可委托中征登记公司代理应收账款质押或转让登记。代理登记能够发挥平台与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之间的接口优势,实现应收账款权益的快速登记。

  据县人行有关人员介绍,目前用户只要登陆平台网站进行在线注册并上传身份证明材料,与中征登记公司签署《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应收账款融资信息合作主协议》,并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注册费,通过身份真实性验证后,即可成为平台用户,参与平台业务。同时中征登记公司将对平台参与机构身份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平台安全运行,准确、及时地推送平台参与机构上传或填写的相关信息;确保平台收集的信息仅在参与机构之间定向传送,保护信息安全。

  目前,该平台提供的服务为有偿服务,平台收取注册费100元。资金提供方委托中征登记公司代为在征信中心应收账款登记公示系统办理应收账款质押、转让登记的,中征登记公司将按照登记机构发布的收费项目与标准代收登记费,代理登记服务本身不收费。

  目前该业务一推出就受我县一些企业青睐,县人行提醒,参与该平台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应收账款债权人和债务人应上传或确认具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合法有效的应收账款。资金提供方应利用平台提供的信息,自行做好尽职调查、自行做出交易决策并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如我县企业、机构对该业务需进一步咨询可联系县人行有关电话;67022881。记者 邵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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