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高度关注社情民意,坚持民本司法落实为民措施
强化服务理念,坚持以司法便民利民为核心,不断优化诉讼环境,努力使法院工作符合民情,体现民意,赢得民心。
创建立案文明窗口。以新大楼启用为契机,加强立案接待大厅文明窗口建设,将案件受理、诉讼指导、司法救助、费用交纳等窗口集约为统一的立案接待大厅,并配备复印机、银联刷卡机等便民设施,推行文明服务承诺,全面创建“制度健全、功能完善、设施齐备、服务到位”的“示范窗口”。
推行预约办事制度。针对我县山区面积大,一部分当事人居住地偏远、交通不便的实际,进一步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对老弱病残、当事人农忙或行动不便无法到法庭办事的,法庭通过预约立案、预约开庭或午间法庭、夜间法庭等形式,为当事人提供诉讼上的便利。一年来,我院共接受当事人预约,安排午间法庭、夜间法庭和假日法庭50余次。
扩充巡回审判网络。在五个人民法庭所在地之外的33个乡镇,分别设置5个审判站和28个审判点,并聘请联络员,法庭每月定期到审判站、不定期到审判点接待当事人诉讼,或根据当事人申请,在审判站(点)进行就地开庭或调解,初步形成了庭、站、点、员四位一体、覆盖全县各个乡镇的便民诉讼网络。一年来,五个人民法庭共对93起民商事案件进行就地开庭或就地调解。
四、切实加强法院管理,坚持规范司法维护公平正义
始终坚持向改革要效率,以创新求发展,不断完善审判执行工作机制,努力提高法院管理水平。
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办法》,加强流程监控,完善以分序管理、分权制约、分段运行为核心的审判运行方式,逐步形成一个程序规范透明、资源配置合理、相互监督制约的审判管理机制,促进司法公开化、透明化。实行随机分案制度,通过随机分案系统,确定案件的主审法官或执行员,从立案环节便排除人为因素干扰办案。
推行简案快审机制。立足有限的司法资源,大力推行简案快审机制,对案情简单、争议不大、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民商事案件,进行立案调解或适用速裁程序审理,使案件审理更加简化、高效和便民。2009年,我院各类案件的平均审理天数为46.2天,同比缩短了9.7天。
完善质效评估机制。以反映审判执行质量与效率的相关数据为基础,建立了较为完整的部门和个人审判质效评估体系,运用信息化手段实时掌握办案运行态势,切实提高了审判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据省高院通报,2009年,我院各类案件平均审理天数、民事调撤率、一审息诉率、上诉维持率等大部分评估数据均居全市法院前列,处全省法院上游水平。
改进审判监督机制。坚持逐案评查、认真复查、重点督查、依法纠错的原则,对确有错误的裁判,主动提起再审,依法纠正处理失当案件,保障司法公正。全年共评查案件7441件,主动提起再审4件,对其中的3件依法撤销原判;被提出抗诉或被建议提请抗诉案件34件,其中有1起刑事案件被二审法院改判,经督查,被改判原因属法律认识不同,不存在枉法裁判问题。
五、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坚持廉洁司法提升司法能力
把队伍建设作为重中之重,着眼自身找差距,从严治院抓落实,切实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队伍建设年”活动,切实解决人民法院自身科学发展和服务科学发展的问题。通过解放思想大讨论,加深对“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和实践认同,强化党性观念、司法为民意识和国情意识,进一步端正执法理念,为做好法院各项工作打下坚实的政治思想基础。
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组织全院干警举行法官宣誓仪式,时刻教育全院干警谨记誓言、牢记使命;为纪念大楼启用,专门撰写了《永嘉法院大楼记》,以此激发法官群体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尊荣感,增强凝聚力、战斗力和向心力;确定“忠诚、公正、尊荣、自律”为永嘉法院精神,在潜移默化中教育全体干警自觉将其作为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行为准则。我院的法院文化建设成果和思路得到了省高院、市委和县委领导的批示肯定。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通过多层次的学位教育、派遣培训、轮岗交流等方式,不断提升干警的学历层次和业务水平。一年来,共选派117名干警参加省法官学院、市中院和县委党校组织的各类培训,支持10名干警参加在职法律硕士班的学习,让12名年轻干警到一线部门和基层法庭进行轮岗锻炼,全面培养审判实务综合能力。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和省高院“约法十章”,防止人情关系对司法工作的不当影响,确保司法廉洁;积极倡导“处事要严谨,讲话要亲和,办案要公正,为人要清廉”的浙江法官“职业四要”,严格职业操守,改进审判作风;坚持廉政教育“四个一”制度,即一周一巡查提醒,一月一廉文荐读,一季一警示教育,一年一廉政党课,切实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倡导家属助廉,要求干警家属做到“五过问”、“四把关”,共筑家庭廉政“安全港湾”。
六、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坚持阳光司法促进司法公正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坚持把司法权的内外运行尽可能地置于阳光之下,最大限度地遏制司法不公不廉生存滋长。
全面落实审务公开。实行案件状态信息上网,确保当事人能够随时查询自己案件的办案进度;建设数字化法庭,全面推行庭审过程同步录音录像,确保每个开庭审理的案件都有庭审光盘附卷,让司法公正“可定格”、“可再现”、“可复制”,以信息化手段促进审判执行过程的公开透明。
严格执行内部监督。加强庭长、院长监督指导办案的管理职能,在尊重独任法官和合议庭依法行使审判职权的前提下,通过审核法律文书、要求合议庭复议、提请审委会讨论、对法官业绩进行考评等方法,履行对办案的监督指导职能。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设立举报信箱和投诉电话,拓展民主监督的反馈渠道,促进司法公正和干警行为规范;选择社会关注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记者旁听庭审,让庭审活动在“阳光”下运行;聘请23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为法院廉政监督员,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网络。
加强人民陪审工作。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制度的司法监督功能,提请县人大常委会调整、增加聘任人民陪审员13名,作为骨干陪审员。全年人民陪审员参与普通程序审理刑事和民事案件1048件,一审普通程序陪审率为79.7%。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立案信访工作被评为全省先进,司法行政工作荣立集体三等功,岩头法庭被授予“省级五好法庭”称号,1名干警荣立个人二等功,5名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3名干警分别被评为市级“优秀法官”、 “优秀执行员”和“优秀调解能手”。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是广大法院干警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各位代表、委员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