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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纯亮作永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0-01-20 16:39:25 作者: 字体:

永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0年1月20日在永嘉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永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纯亮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09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紧紧围绕“保增长、重民生、促稳定”的工作主线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一、把握大局,服务经济发展积极有为

  把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服务大局的首要任务,以贯彻落实省检察院的“十五条意见”为重点,以开展服务企业专项行动为抓手,充分发挥打击、保护、监督、预防等职能作用,为全县经济发展大局提供司法保障。

  (一)严厉打击危害经济秩序的犯罪。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我院在坚持依法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同时,更加注重妥善把握执法尺度和办案时机,着力提升办案的综合效果。全年共批捕集资诈骗、合同诈骗、偷税等严重经济犯罪案件13件13人,起诉27件45人;批捕职务侵占、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挪用资金等案件102件175人,起诉100件236人,维护了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

  (二)立足职能主动提供法律服务。根据新形势的需要,在履行检察职能的过程中,大力加强法律服务工作,通过落实专人联系、检企互动等方式,帮助企业解决涉法问题。我院借开展“百名政法干部联村”活动之机,要求沿江工业重镇的联村干部主动深入企业开展法制教育、法律咨询等活动,一年来,我院干警共走访企业75次,开展专题法制讲座12次。为更好地把握企业的司法诉求,院领导先后多次深入瓯北等乡镇的企业现场,深入听取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努力通过改进执法办案的方式方法,把依法办案与服务经济发展更好地统一起来。

  (三)开展乡镇检察工作联络室试点工作。从“法治永嘉”建设的大局着眼,大胆拓展检察基层工作,将检察职能的触角不断向基层延伸。2009年,我院在上塘、瓯北等8个乡镇开展建立“检察工作联络室”试点工作,依托各试点乡镇的综治中心,设立检察工作联络室,聘请乡镇综治中心负责人或业务骨干担任检察联络员,充分发挥乡镇综治中心的平台作用,弥补检察机关在乡镇未设机构的局限,致力于形成检察工作向基层延伸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宽严相济,维护社会稳定扎实有效

  积极应对维护社会稳定所面临的严峻形势,通过检察职能的充分发挥,扎实做好检察环节的各项维稳工作。

  (一)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2009年我院积极参与“社会治安打击整治年”活动,全力投入打击整治“两抢”犯罪大会战,深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对严重刑事犯罪,坚持快捕快诉,在检察环节保持了打击的高压态势。全年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829件1209人,起诉876件1441人;其中批捕“两抢”案件91件170人,起诉75件185人;批捕故意杀人、放火、强奸、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34件44人,起诉26件29人。

  (二)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通过实行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深化轻微刑事案件和解等措施,对一些罪行轻微的初犯、偶犯、未成年人和老年人落实依法从宽政策。共对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不捕31人,不诉22人,减少社会对抗。加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特殊保护,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对失足未成年人的帮教。

  (三)全面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坚持定期分析治安形势,有针对性地提出消除隐患、强化管理、预防犯罪等建议,全面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深入开展重信重访专项治理,推行涉检信访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建设,采取各种合法容情的手段和方法,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共审查处理群众来信来访284件,其中集体访2件,息诉市、县重点信访件3件,增进了社会和谐。

  三、惩防并举,反腐倡廉工作成效明显

  坚持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不断加大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突出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深入开展各项预防工作,推动全县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一)加大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力度。年初,我院对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提出了“一个认清、两个增强、三个明确、四个突破”的工作要求,即充分认清自侦工作的压力,增强工作的信心和责任感,明确自侦工作的重要地位、侦查思路和面临的工作任务,在举报、成案率、侦破大要案、追逃上有新突破。在新思路新举措的有力推动下,2009年共立案侦查了职务犯罪案件16件23人,其中副县级1人,科级8人,大要案21人,大要案查处工作成效明显。

  (二)扎实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结合办案,不断深化预防举措,使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2009年我院专门成立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在全县各有关乡镇、机关定期开展预防大宣讲。联合县公安、工商等8家行政单位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了对相关行政单位审批事项的及时监督和预判。牵头成立永嘉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县委统一领导、检察和监察监督指导、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

  (三)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在加强办案的同时,注重提高办案质量,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开展了自侦案件讯问同步录音录像、扣押冻结款物及办案工作区建设等专项督察,强化了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有效避免了在办案中容易出现的不规范行为。建立检察人员执法档案制度,全面规范执法行为,在确保办案数量的同时,执法规范化水平有了进一步的提高。

  四、维护公正,诉讼监督力度不断加大
  突出监督重点,以开展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检查、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专项检查等活动为抓手,全面加强诉讼监督。

  (一)强化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对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的案件因证据不足不捕70人,无罪不捕9人,纠正漏捕55人;追诉漏罪漏犯46人;纠正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2件,其中监督立案的余某故意伤害案,被告人余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二)强化对审判活动的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2件,改判1件3人;对一审民事判决裁定建议市检察院提请抗诉27件,建议市检察院提请省检察院抗诉5件;进一步加大民事督促起诉力度,督促国土部门起诉一起涉案金额达500多万元的国有资产流失案。与县司法局共同出台关于规范民事行政案件法律监督范围和做好息诉服判工作的意见,着力做好对正确裁判的服判息诉工作,维护司法权威。

  (三)强化对刑罚执行的监督。共审查监督看守所呈报减刑案件243件,罪犯保外就医案件8件,纠正不当减刑案件13件;建议纠正漏管对象28人,建议收监1人,纠正率达100%。善于在刑罚执行监督中发现职务犯罪线索,立案侦查了原县看守所民警黄某某受贿案,该案系2009年度全市监所部门自行查办的首例腐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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