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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五洲交通有限公司客运大楼南侧物流场地西区北角场地出租项目公开招租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9-28 10:07:00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永政办发【2018】47号《关于印发永嘉县国有企业资产租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浙江锦星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受永嘉县五洲交通有限公司委托,就永嘉县五洲交通有限公司客运大楼南侧物流场地西区北角场地;租赁建筑面积:579.52平方米;所在层:1/1层,一个标的物进行公开招租,欢迎国内合格的企事业单位与个体工商户前来参与竞价。

  一、项目编号:ZJJX-2026-09-001

  二、招租单位:永嘉县五洲交通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永嘉县五洲交通有限公司客运大楼南侧物流场地西区北角场地出租项目

  四、招租方式:公开招租

  五、项目概况:

  1、永嘉县五洲交通有限公司客运大楼南侧物流场地西区北角场地出租项目租赁面积约:579.52平方米;所在层:1/1层。

  2、标的物地址:永嘉县瓯北街道104国道南侧,永嘉县五洲交通有限公司客运大楼南侧场地西区北角场地。

  3、标的物按现状交付,标的物部分设施有老化、损坏情况,请竞拍人务必实地勘查以确认标的物实物状况。

  4、标的物无产权证,实际面积以现状为准,如有面积差异不影响成交价款结算。

  5、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标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招租文件》及《租赁合同(样本)》,竞价人一旦出价参与竞价,即视为对标的物状况、成交结果、成交价格的认可。

  六、租赁用途及要求:

  1、仅限于经营再生资源行业、快递行业。须符合政府部门相关管理要求并自行办理相关许可。

  2、承租人不得将标的物转租或分租,且不得经营再生资源、快递行业以外的行业。

  3、承租人若违反上述租赁用途及要求的约定,委托人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收回租赁标的物,且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租赁期:

  1、租赁期限为3年。

  2、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无递增,从第二年起每期租金须提前一个月支付。

  八、保留价:222536元/年,如竞价低于保留价,则该竞价无效。本项目采用明标暗投最高价中标方式确定承租人。

  九、承租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须体现快递行业或再生资源行业经营范围;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有拖欠委托人租金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竞标。

  4、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十、招租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26年09月28日09:00至2026年10月09日16:30(节假日,双休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址:永嘉县三江街道瓯窑社区龙头新村新建路1号

  3、招租文件的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获取招租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①竞租人竞标报名登记表(请下载打印填写,加盖公章,联系邮箱或电话获得)

  ②竞租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竞租人公章,下同);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适用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说明:法定代表人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人员为准];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

  ④承租人为个体工商户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手印或签字)。

  提示: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非依法获取招租文件的竞租人所提交的竞价文件。

  十一、竞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3日14时30分

  十二、竞标开价时间:2026年10月13日14时30分

  十三、竞价文件提交地点:永嘉县五洲交通有限公司会议室(瓯北街道三桥路和新104国道交叉口永嘉客运中心二楼会议室)

  十四、经营要求: 1、中标人开始营业前必须取得工商、城管、安全消防、卫生等管理部门的许可依法经营及国家承认的所有相关证件。中标人应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严格按照《劳动法》合法用工,并承担用工责任及相关费用,如经营期间造成劳务纠纷和意外事故,应承担一切责任,招租人不承担连带责任;

  2、中标人是标的物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须依法承担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开展隐患自查和员工培训,接受出租人及主管部门的检查,对发现的隐患须限期整改。出租人有权对标的物进行安全巡查,对拒不整改的,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中标人承担全部损失。

  3、中标人须在合同生效后15日内,以其自身名义投保财产一切险和公众责任险(附加火灾责任),保险期间覆盖全部租期,并将保单复印件报送出租人。未按期投保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其它详见招租文件。

  十五、竞标担保

  承租人须于2026年10月12日16时前(以到账为准)将人民币伍万元(大写)(¥ 50000.00元)竞标保证金汇至帐户: 浙江锦星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帐号:551010666200015,开户:台州银行温州永嘉小微企业专营支行。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竞标保证金在签订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转为租赁保证金;未中标人的竞标保证金于标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十六、现场实地踏勘

  承租人即日起至报名结束可以进行实地调研考察,招租人将提供真实可靠地资料,调研考察费用一律由考察单位自行承担。招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租人现有的能被竞标利用的资料,招租人对承租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凡参加开标会的承租人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承租人如因情况不清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十七、联系方式:

  1.招租人名称:永嘉县五洲交通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陈林华,陈强化

  联系方式: 13968952626、13968993232

  2.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锦星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永嘉县三江街道瓯窑社区龙头新村新建路1号

  联系人:尤女士

  联系方式:18358717268

  十八、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浙江锦星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咨询。

永嘉县五洲交通有限公司

                                             浙江锦星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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