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14日,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永嘉分局联合县慈善总会、永嘉县绿色环保环保志愿者协会在岩头镇丽水街东宗祠堂,举行纪念第四个全国生态日暨全市首场《生态环境法典》宣讲,并组织志愿者前往溪南村溪滨公园滩林开展灾后清洁楠溪江志愿活动。
当天上午九时许,在千年老街丽水街的东宗祠堂,早已挤满着前来听课的人群,有游客,有当地群众,有志愿者。宣讲团成员潘智化说,今年的8月15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和《温州市楠溪江保护管理条例》(修订版)正式施行的首日。对此,他解读了《生态环境法典》的核心框架以及五大亮点。他说,这部《法典》重塑生态环保法治格局,相较于以往分散的生态环境立法,这部法典有五大突破性亮点,一是全球首创绿色低碳发展独立成编,推动生态治理从“末端整治”向“源头预防”转型;二是填补多项立法空白,新增光污染、电磁辐射污染防治专门条款,明确光污染(如广告屏、灯箱)的法律责任,回应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诉求;三是罚则全面升级,大幅提高重点违法行为罚款上限(如放射性废气废液排放罚款上限提至200万元);四是强化全域系统保护,确立生态修复“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的原则;五是废止《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10部核心法律,将其核心内容整合至法典,终结“多头监管、依据混乱”的局面,实现生态环保规范的系统化、统一化。
同时,潘智化从全国生态日的由来说起,谈到“两山”理念在我县的实践和转化,结合我县正在开展的创5A工作,倡议大家要从小事做起,从身边的事做起,做到门前门后卫生三包,污水不乱排放,垃圾不乱倒,少用一次性用品,鸡鸭做到圈养,种植不用高毒农药,积极投身创5A工作和保护楠溪江行动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