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法捕捞行为严重破坏渔业生态环境,损害水生生物种群,打破水域生态平衡。眼下正值楠溪江禁渔关键期,近期一名男子无视禁渔规定,擅自进行非法捕捞活动,已被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5月8日上午,当事人徐某在楠溪江碧莲水域,非法使用肩背式电鱼机进行电鱼作业,被县公安局与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当场联合查获。徐某作业的水域属于楠溪江流域的支流,现正值禁渔期,他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国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四条。县农业农村局已对徐某涉嫌违法行为依法予以立案,下步将依法对当事人作出处罚。
案发后,执法人员对徐某开展了普法宣传教育,详细讲解了电鱼行为对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的严重危害。徐某充分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及危害性,深感懊悔。5月11日,徐某主动提出自购田鱼鱼苗,通过增殖放流的方式,弥补其非法捕捞行为对楠溪江渔业资源造成的损害,助力渔业生态修复。
记者了解到,春夏时节是鱼虾蟹贝等水生生物繁衍、生长的关键期,为切实保护楠溪江渔业资源,今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楠溪江全面实施禁渔措施。禁渔期以来,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公安部门开展非法捕捞专项打击行动,共立案11起,其中行政处罚案件7起,涉刑案件4起,查扣、拆解涉渔“三无”船舶8艘。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5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正式施行,该法进一步细化监管措施、加大非法捕捞处罚力度,相关部门已依据新法规的,加大执法力度,切实守护渔业生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