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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群众“宁静权” 《浙江省噪声污染防治办法》落地,我县噪声污染防治执法在行动

发布时间:2026-03-04 作者: 胡丽凡编辑:叶苗苗来源: 字体:
核心提示: 3月1日,《浙江省噪声污染防治办法》正式施行,为全省噪声污染防治提供更具针对性的法治支撑。
       3月1日,《浙江省噪声污染防治办法》正式施行,为全省噪声污染防治提供更具针对性的法治支撑。4日上午,记者跟随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永嘉分局执法人员,前往浙江合泰热电有限公司,现场核验群众举报的噪声污染问题整改成效,以执法督查推动新《办法》落地,守护群众“宁静权”。

  上午10点,执法人员抵达该企业,重点检查供气管道消音器等降噪设施安装及运行情况。据悉,浙江合泰热电有限公司是我县重点环保热电联产企业,位于沙头镇响山工业区,主要为响山、东城街道及周边造纸企业提供集中供热供气,同时以一般工业固废为原料开展焚烧发电。此前,该企业因供热管道运行噪声被群众举报,在属地生态环境所督促下,企业迅速启动整改。

  企业相关负责人郑晓星表示,目前已对沿线疏水管路所有疏水点全面排查整改,新装16支消音器并采取物理隔离,同时将易堵塞的国产疏水出水阀全部更换为德国进口阀门,从源头减少噪声。

据了解,新施行的《浙江省噪声污染防治办法》较旧规在监管精准度、执法力度上显著提升,明确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统一监管噪声污染防治。此次合泰热电噪声问题的高效整改,正是新《办法》落地实效的生动体现。我县将以新《办法》为契机,从四方面落实举措,守护群众“宁静权”。一是严格源头准入,科学划定声环境功能区及防护距离;二是强化日常监管,督促企业使用低噪设备、落实降噪措施;三是推进智慧监管,推动重点企业安装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实现预警管控;四是严格执法处罚,对超标排污、未落实防控措施的企业,依法责令整改并实施行政处罚,拒不整改的采取更严厉措施。
相较于旧规,新《办法》在工业噪声监管上实现四大升级:一是监管手段从“事后查处”转向“源头防控”,精准划定管控区域;二是技术要求从“人防”升级为“技防+人防”,通过自动监测实现精准管控;三是执法依据更有力,明确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监管职责,将噪声防治纳入“美丽浙江建设”考核,变“软任务”为“硬指标”;四是治理措施从“笼统要求”细化为“一厂一策”,推行“宁静工厂”建设,借助数字化手段提升治理效能。
下一步,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永嘉分局将以新《办法》为执法依据,加大噪声污染防治监管力度,常态化开展企业噪声排查整治,紧盯重点领域和企业,及时回应群众诉求,解决噪声扰民问题,助力建设生态宜居、宁静和谐的美丽永嘉。
原标题:守护群众“宁静权” 《浙江省噪声污染防治办法》落地,我县噪声污染防治执法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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