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定于2025年9月8日上午10时,在温州拍卖行有限公司拍卖大厅对永嘉县瓯北街道王家坞路江月云庄商业综合体1-2层十年租赁权进行现场增价式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房屋坐落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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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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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期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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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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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年租金
起拍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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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
免租期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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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瓯北街道王家坞路江月云庄商业综合体1-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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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10014.15
(其中一层2275.42㎡,二层773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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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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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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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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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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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标的出租用途:商业,承租方须从事合法合规的经营项目,各项经营活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不得从事危险品行业经营。
- 三、承租方资格条件:竞买人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四、竞买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租金:
- 1.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为24.04万元,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温州拍卖行有限公司;账号:1203202009025004084;开户行:工行温州分行营业部)。
- 2.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指定账户(户名:永嘉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行永嘉上塘支行,银行账户:1203074609000041485)支付首年租金成交价30%(取整数)的履约保证金。
- 3.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指定账户(同上)支付首期租金(即首年租金减去6个月装修免租金额),之后租金每年支付一次,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租金前三年不变,三年期满后,出租方对第四年租金进行评估,之后第七年再评估一次。第四年、第七年租金由出租方委托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如原租金与评估价相差超过±10%的,则按评估结果调整租金。偏差幅度未超过±10%的,仍按原租金标准执行。上述租金评估均以该房屋的毛坯房状态为基准确定评估价。
- 1.有意竞买者,单位凭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章(自然人凭身份证)等材料到温州拍卖行有限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逾期无效。
- 2.公告期满后(即报名截止后),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的,采用增价式拍卖方式,价高者得;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竞买人的,按不低于首年租金起拍价直接成交。
报名、看样时间: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9月5日下午5时止
咨询、报名地点:温州市鹿城区江滨东路1号温州国际会展中心一期2楼温州拍卖行有限公司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拍卖公司咨询、看样电话:0577-88878901(吴先生)
永嘉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温州拍卖行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