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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有新风】我县举办强城有我·文明好习惯养成“3+N”主题活动启动仪式

发布时间:2024-09-09 作者:丽凡编辑:李渊博来源: 字体:
核心提示:为认真贯彻《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深化“浙江有礼·嘉有新风”县域文明新实践,进一步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打造新时代文明高地,9月6日下午,由县委宣传部(文明办)、县精神文明指导中心、县公安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农商行联合主办的“强城有我·文明好习惯养成“3+N”主题活动启动仪式”在县农商银行举行,旨在通过“3+N”模式,从小处着眼、细处入手,进一步提高公民文明素质,打造新时代文明永嘉。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周旭丹出席活动。

  为认真贯彻《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深化“浙江有礼·嘉有新风”县域文明新实践,进一步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打造新时代文明高地,9月6日下午,由县委宣传部(文明办)、县精神文明指导中心、县公安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农商行联合主办的强城有我·文明好习惯养成“3+N”主题活动启动仪式在县农商银行举行,旨在通过“3+N”模式,从小处着眼、细处入手,进一步提高公民文明素质,打造新时代文明永嘉。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周旭丹出席活动。

  启动仪式上,首先观看了文明好习惯养成宣传片,并公布首批“文明微管家”“有礼单元”“有礼小区”“有礼楼栋”试点单位名单并授牌;好习惯志愿团、好习惯宣讲团、市民监督团同步授旗成立。随后还公布了文明好习惯养成试点乡镇(街道)名单,并由好习惯养成“文明使者”上台宣读倡议书。

  文明,是一座城市的内在气质,赋予城市发展生生不息的力量。县文明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文明微管家、有礼单位、有礼街区等都是开展“文明好习惯养成”的实践路径,只有深入践行群众路线,充分依靠群众、发动群众,才能倡导养成文明好习惯,进一步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养。

  近年来,我县始终贯彻落实《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持续深化文明好习惯养成行动,做到“颜值”与“气质”并重,“面子”和“里子”同步提升。2023年,全县文明好习惯养成率达到84.78%,餐饮文明指数上升到80.8%,群众对垃圾分类礼让斑马线的参与度显著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和群众文明素养进一步提升。接下来,我县各地各部门将以此为契机,提倡每月5日为全县文明好习惯实践日,广泛组织开展“文明好习惯5来做”活动,让文明成为一种习惯。

原标题:【嘉有新风】我县举办强城有我·文明好习惯养成“3+N”主题活动启动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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