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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江3月1日起禁渔 县农业农村局开展“八江禁渔”普法宣传

发布时间:2024-02-28 作者:郑璐璐编辑:李渊博来源: 字体:
核心提示: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实行八大流域禁渔的有关规定,3月1日起,瓯江、飞云江、鳌江等流域全面进入禁渔期。县农业农村局积极开展禁渔期普法宣传,助力我县渔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实行八大流域禁渔的有关规定,3月1日起,瓯江、飞云江、鳌江等流域全面进入禁渔期。县农业农村局积极开展禁渔期普法宣传,助力我县渔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

  26日上午,我县召开“三无”船舶大起底大整治工作推进会暨八江禁渔工作部署会,向在场渔民代表、渔业合作社负责人宣传相关事宜,做好禁渔期前宣传工作。会后,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来到东城街道石介下渔港,现场张贴禁渔宣传海报,并向渔民分发宣传册。经过近段时间的宣传,该处渔船已经陆续归港检修。

  据悉,3月1日至6月30日24:00实行禁渔期制度,禁渔期间,瓯江、楠溪江、菇溪、乌牛溪等流域禁止除娱乐性游钓以外的所有作业方式。这段时间正好是我县主要经济鱼类和优势种繁殖季节,在这一时间段实施禁渔期制度,为亲鱼和幼鱼提供更好的繁殖、生长时间和空间,使渔业资源得到休养生息的机会。根据《渔业法》规定,对电鱼、毒鱼、炸鱼以及使用地笼网等违规渔具,将给予严厉的打击,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为将禁捕工作落到实处,禁渔期开启后,执法人员将进一步加大巡查检查力度,严查严管重点水域、重点地段,针对禁渔期内违法捕捞,以及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要从重、从严打击。

原标题:瓯江3月1日起禁渔 县农业农村局开展“八江禁渔”普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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