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为即将召开的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作准备。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胡宝锋主持会议,副主任潘剑永、陈立新、麻伯崇出席会议,副县长龚剑涧及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及《永嘉县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审议县政府工作报告、县法院工作报告、县检察院工作报告、关于永嘉县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永嘉县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以上报告将提请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会议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22年度县政府民生实事完成情况报告和2023年度县政府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形成情况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事项。
会议还审议表决了有关人事事项,任命郑国栋为永嘉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代理永嘉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据悉,永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2月15日在上塘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