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各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
为切实做好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审核工作。现将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存量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申请
(一)适用范围已持有营业执照或民非登记证,且正常经营的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
(二)申请时间
2022年8月27日至2022年9月15日。
(三)申请材料存量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需提供:申请表、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承诺书。
长按或扫一扫二维码下载申请材料
(四)申请方式
登录浙里办或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搜索【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点击【在线办理】,选择【存量机构】进行申报。
注:存量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按上述时间开始受理,9月30日前未办理的机构将不出具审核意见书。
02、新设立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申请
(一)适用范围
新设立的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是指经由属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在民政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从事中小学生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戏剧类(戏曲曲艺)、其他艺术表演类等文化艺术类课程培训服务的非学历培训机构。
(二)申请材料
1.申请表;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无犯罪记录声明;
3.行政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无犯罪记录、无违法违规开办记录、身体健康声明,个人履历(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备5年以上的教育管理经验)、学历证明;
4.开办资金证明;
5.场地产权证明、《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租赁合同及平面图;
6.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大专以上和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专职管理人员)身份证明文件、个人履历、劳动合同、无犯罪记录声明;
7.教师身份证明文件、《教师资格证》或相应的职业(专业)能力证明、劳动合同、无犯罪记录声明。
长按或扫一扫二维码下载申请材料
(三)申请流程
1.名称申报:营利性机构到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办理名称预先登记;非营利性机构到民政局窗口办理名称预核。
2.准入申请
登录浙里办或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搜索【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点击【在线办理】进入智能填报系统,填写机构基本信息并上传所需附件材料。
03、受理地址及电话
地址:永嘉县行政服务中心(温州市永嘉县南城街道沙门路90号)一楼130办公室
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周一至周五)
窗口电话:0577-57672765
注意事项
1.申请者要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不予批准
2.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办理人员前往永嘉县政务服务中心需持72小时有效核酸阴性证明方可入内。
永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