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
您当前的位置 : 永嘉网   ->   分类信息   ->   其他资讯   ->  正文
关于第二次调整部分智慧停车路段运营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2-21 作者:编辑:郑万云来源: 字体:
核心提示:根据《永嘉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永政办发〔2018〕94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瓯北街道阳光大道北侧(永宁路-江北大街)路段、昌新路全路段;南城街道沙门路全路段调整为智慧停车运营路段,其中阳光大道北侧(永宁路-江北大街)定为一类路段,昌新路和沙门路全路段定为二类路段。

  根据《永嘉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永政办发〔2018〕94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瓯北街道阳光大道北侧(永宁路-江北大街)路段、昌新路全路段;南城街道沙门路全路段调整为智慧停车运营路段,其中阳光大道北侧(永宁路-江北大街)定为一类路段,昌新路和沙门路全路段定为二类路段。收费标准按照《永嘉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永政办发〔2018〕94号)标准执行,一类路段:停车时间30分钟以内免收停车费,超出30分钟,1小时以内2元。超过1小时后每半个小时2.5元。20点至次日8点(含30分钟免费)免费停车。24小时以内最高不超过20元,超过当日24小时重新计费。二类路段:停车时间30分钟以内免收停车费,超出30分钟,1小时以内1.5元。超过1小时候每半个小时2元。20点至次日8点(含30分钟免费)免费停车。24小时以内最高不超过20元,超过当日24小时重新计费。

  根据永嘉县智慧停车管理系统BOT项目的运营方永嘉方格尔智慧停车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计划安排,南城街道沙门路、瓯北街道昌新路已于2022年2月7日正式收费。瓯北街道阳光大道(永宁路—江北大街)北侧全路段智慧停车泊位定于2022年2月14日—2022年2月20日进行试运营。试运营期间,所有停泊车辆的临时停车,不产生任何费用,车主无需对车辆上放置的收费票据进行扫码支付,2022年2月21日正式收费。

  温馨提示:运营方为感谢广大市民、车主对永嘉县智慧停车管理系统BOT项目运营一年多来的理解和支持,现已推出相关优惠措施,请有需要的市民及车主联系运营方办理(运营方联系方式:0577--67261927)。

一类路段:瓯北街道阳光大道(永宁路-江北大街)北侧

二类路段:瓯北街道昌新路

二类路段:南城街道沙门路

  永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2月17日

原标题:关于第二次调整部分智慧停车路段运营的公告
【版权声明】:本平台所有原创作品版权归永嘉县融媒体中心所有,如需转载请联系0577-67261234。若未经本单位同意,擅自将原创内容进行转载或用于商业用途,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更多>新闻中心

更多>专题发布

更多>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