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判处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被告人43人
日前,永嘉法院召开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21年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并发布5则环境资源犯罪典型案例。
发布会通报,由于驱动利益大、犯罪成本低、环保意识弱、监管难度大等原因,破坏环资生态的违法犯罪案件呈现多发态势。今年1月至10月,永嘉法院共审结各类环境资源刑事案件13件,判处被告人43人,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受理审查破坏环境资源强制执行申请17件。其中环境资源刑事案件主要集中在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占比21.4%),非法采矿罪(占比71.4%)和滥伐林木罪(占比7.2%)。
据介绍,永嘉法院整合优秀审判力量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团队,实现环保案件专门化、专业化归口审理。在岩头法庭建设了生态修复司法保护教育基地,内设楠溪江风光展示区、法制教育科普区和生态修复承诺区三个专区,通过楠溪江风光展示、裁判文书公开、修复义务人承诺宣誓的形式实现以案说法,形成警示震慑。
在审理环境资源案件中,按照“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教育、督促被告人积极履行生态修复义务,并将被告人履行生态修复义务情况作为定罪量刑的重要参考依据,今年以来,共发布生态修复令8份。与相关单位创设司法协作机制共促生态环境保护,如联合市生态环保局永嘉分局建立“五水共治”监督联络机制,在瓯江畔的“中国教玩具之都”开展突发环境事故应急暨灾后固废处置现场警示教育活动。
最后,发布会通报了5起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典型案例,涉及破坏林地、非法采砂、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生态修复民事公益诉讼、掩埋危险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