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0月11日从县人社局获悉,县人社局联合县财政局和人民银行永嘉支行对我县的创业担保贷款申报及贴息规定做了适当的调整,以助力重点人群创业就业。
据了解,我县创业担保贷款的申报条件进行了适当放宽。个体工商户申请贷款的,由原先的“初创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调整为“新创办3年以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可申请贷款。
贷款额度也适当提高。由原先“符合条件的个人最高可申请贷款不超过30万”调整为“不超过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创业的可提高到80万元贷款额度。
贷款申报材料进一步简化。申请人不再需要提供创业项目计划书、还款计划书和县市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工商登记注册信息征询表”。
此外,县人社局在永嘉县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增设了永嘉县创客服务网点,可以提供创业担保贷款的咨询和收件服务,还对贴息的计算方式进行了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