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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公开招聘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16 作者:编辑:周艺来源: 字体:

  为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保证学校基本的需要和可持续发展,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采用劳务派遣(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公开招聘一批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二)实行统一招聘,用工单位使用原则。

  二、招聘指标

  本次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80名,具体幼儿园及人数通知另发。

  三、招聘条件

  1、招聘对象应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品学兼优,志愿从事教育工作。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

  2、具有永嘉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户籍放宽到温州市,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和2017年起入学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户籍放宽到浙江省。

  3、199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到198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要求学前教育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和2017年起入学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专业不限。

  5、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材料。报考人员提供《2021年公开招聘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报名表》,并现场提供下列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被高校录取时其户口在永嘉的应届毕业生可为户口迁出底册)、复印件或派出所户籍证明。

  (3)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5)近期单寸免冠照片1张。

  (6)签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承诺书、浙江健康码图片打印件、个人行程卡图片打印件(支付宝中搜索“疫情防控行程卡”-“查询”会生成)。

  2.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永嘉县教育研训大楼后幢四楼会议室(上塘码道街67号)。

  3.报考岗位的报名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

  (二)考试

  考试以面试形式进行,不再组织笔试。

  (1)面试办法:采用试课(权重占40%)和技能测试相结合,技能测试包含自弹自唱(权重占20%)、舞蹈(权重占20%)、美术(权重占20%)。4个项目均现场打分。

  (2)现场试课10分钟,备课时间60分钟。技能测试有关要求详见附件1。

  (3)面试日期、地点及其他事项:预定于8月27日进行面试,详见永嘉县政府信息公开县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通知公告栏目,不再另行通知。

  (三)拟聘岗位选择

  1.确定拟录取对象。

  根据岗位指标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对象(各项分数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遇总分同分,以技能测试成绩高分者优先,比例内最后一名仍为同分,一并录用,并向社会公布。

  2.岗位选择。

  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名次由考生选择拟录取学校。如遇总分同分,以技能测试成绩高分者优先,技能测试成绩和试课成绩都相同的,抽签决定顺序。

  3.岗位递补。选岗环节因未参加选岗取消资格或选岗前自愿放弃选岗资格的,出现空缺岗位,可按报考岗位选岗排序规则依次递补。

  女教师因怀孕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的,先参加岗位选择,待补检合格后,再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四)体检、考察

  体检及考察工作由主办单位统一组织。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费由考生自负;体检时间及要求详见永嘉县政府信息公开县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通知公告栏目,不再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录取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招聘对象,在永嘉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上予以公示。公示7天期满无异议者,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最终录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三年服务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为六个月。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处理,具体考核办法另行规定)。聘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继续签订劳动合同。

  除本公告“(三)拟聘岗位选择”环节外,其它环节入围名单经永嘉县政府信息公开县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通知公告栏目公布后,出现自动放弃或不合格的,其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1.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违反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0号)精神的,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

  2.永嘉户籍:指具有永嘉户籍的毕业生或被高校录取时其户口在永嘉的应届毕业生;温州市户籍:指温州市各县(市、区)户籍。有户籍要求的岗位,截止到2021年8月24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

  3.在职人员在今年8月底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否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4.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提供原件)。

  5.考生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护照或有头像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有效身份证件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6.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有关情况获取报考资格的,或在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录用后等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文件不相符的,查实后取消其录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7.对已经选择录取岗位,但放弃录取资格的,或者不按规定时间到录取单位报到的,不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和下年度参加劳动合同制教师招聘报考资格。

  8.招考专业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专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研究生专业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18更新)规定执行。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由报名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招聘单位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专业条件审查认定。

  9.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参加考试人员管理严格按照温州市和永嘉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最新规定执行。

  10.待遇与保障。劳务派遣公司与拟录用人员按《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签订3年期限书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按上一年度浙江省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标准(2020年度为5960元/月,含五险一金)乘以人数由县教育局核算给所在幼儿园,幼儿园按本园绩效工资考核方案、考核结果、工资奖金分配方案等传劳务派遣公司。人员经费及劳务派遣管理经费列入县财政年初预算。

  1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和范围。主办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教师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12.政策咨询联系电话:0577-67222872、0577-67222061,0577-57756558。

  13.公开招聘工作由永嘉县保安服务公司组织实施,并负责具体解释。

  附件:附件1-5.doc

  附件1:2021年永嘉县公开招聘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面试评分细则

  附件2:2021年永嘉县公开招聘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报名表

  附件3:2021年永嘉县公开招聘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报名需交材料清单

  附件4:2021年永嘉县公开招聘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委托书

  附件5:2021年度永嘉县公开招聘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承诺书

永嘉县保安服务公司

2021年8月15 日

原标题:关于2021年公开招聘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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