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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印发《永嘉县开展“省级食品安全县”动态管理、平安食品建设督查工作的方案》

发布时间:2021-07-28 22:07:30 编辑:周艺 字体:

  7月28日,记者从县食药安委办获悉,我县印发了《永嘉县开展“省级食品安全县”动态管理、平安食品建设督查工作的方案》,根据该方案要求,我县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督查。

  此次督查对象包括各乡镇(街道)辖区内的大中型餐饮企业、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农资经营单位、养老机构食堂、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建筑工地、食品生产企业、大中型商超、农贸市场、小餐饮、食品小作坊、小摊贩、食安办等。

  督查方式和内容为各行业主管单位组成督查人员名单库,督查人员从督查人员库抽调组成,每月常态化开展督查,督查严格对照《浙江省食品安全县动态管理负面清单》要求执行,原则上每个乡镇(街道)督查各类业态2家单位。按照不同业态标准和要求,清单式开展督查,从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齐全并上墙公示、从业人员健康证是否齐全、餐饮食品加工制作是否规范、后厨环境卫生状况、食品留样工作到位与否、餐厨废弃物处置是否合规、是否存在过期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用是否规范、快速检测室是否有效运行、乡镇街道食安办工作开展情况等方面开展细致到位的检查。

  据了解,督查后,将根据问题点数量和问题重要程度计分,实行红、黄、蓝、绿四色管理,计入各单位年终考核,并通过《今日永嘉》和“中国永嘉”微信公众号发布督查结果。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责令改正,对达到立案标准的,一律严格立案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作者:范海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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