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农村住房建设,强化违法建设防控,近日,溪下乡政府联合乡综合执法中队、岩坦资规所、住建所等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拆除位于溪下乡刘山村一起未批先建违章建筑,涉拆面积约150平方米。
据了解,该三间两层违章属于典型未批先建,工作人曾下发停建整改通知书,但户上继续抢建,最终决定将其强行拆除。经乡工作人员和村干部前期的实地走访、上门做思想工作,户上村民主动腾空配合拆除。
此次违法建筑拆除行动,表明了政府从源头上遏制违章建筑的蔓延滋生、进一步规范农房建设的决心。据悉,自去年10月起,溪下乡严格落实个人住房建设“四到场”监督管理工作,并建立网格化巡查负责制,以“即查即拆”严防新建违章外。
“现在村民有建房需求,要到乡‘房屋建设综合窗口’办理审批,在依法取得手续、启动建房时,还要通过窗口备案后申请定位放线、规划验线、规划核实,并接受施工全过程巡查监管。通过这样闭环式的建房管理,保证城乡规划顺利实施,保障农村住房施工质量安全。”
乡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负责人表示,根据四到场要求,下步还将开展全乡建筑工匠培训教育,明确工匠不得承建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农房,因其原因致使出现违法建筑的,将予以罚款,最高可达10万元,情况严重的,将被列入黑名单,取消其承包农户建房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