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城街道县自来水厂附近,一辆白色轿车停靠在路边,驾驶员开车门时,刚好一辆电瓶车驶来与之发生碰撞,事故造成电瓶车驾驶员手部、腿部轻微受伤。
监控显示,电瓶车驾驶员经过该路口向前行进时,右侧的白色轿车车门突然打开,驾驶员吴某直接撞了上去。轿车驾驶员程某表示,自己临时停靠在路边准备下车拿个东西,开车门时也已观察了后方情况。最终,驾驶员程某因开车门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警表示,近年来,由开车门引发的大小事故屡见不鲜,在马路上突然打开车门令人猝不及防,一旦与行驶中的人车相撞,就有可能成为伤人“利器”,而开车门发生的交通事故,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开车门负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