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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这个案件,我马上把另一个案件也履行了!”县法院紧盯“老赖”,成功办结两起拒执案件

发布时间:2021-01-11 20:10:49 编辑:郑万云 字体:
核心提示:“法官,我立马凑钱把这个15万的案件履行掉,除了这个案件之外,我还欠李某35万,也一次性都还掉吧!”近日,即将被执行逮捕的郑某主动联系执行经办人,全额履行一起因拒执被提起刑事自诉的执行案件,并一同履行了在法院的另一起标的额为35万元的案件。

  “法官,我立马凑钱把这个15万的案件履行掉,除了这个案件之外,我还欠李某35万,也一次性都还掉吧!”近日,即将被执行逮捕的郑某主动联系执行经办人,全额履行一起因拒执被提起刑事自诉的执行案件,并一同履行了在法院的另一起标的额为35万元的案件。

  2017年5月,李某作为借款人向永嘉农商行借款15万元,约定借款月利率为8.9175‰,由郑某和李某龙提供担保。但借款期满后,借款人李某仅偿还借款利息至2017年12月,借款本金及剩余利息均未支付,保证人亦未履行担保责任。

  于是永嘉农商行向法院提起诉讼,县法院于2018年9月作出判决,判令李某偿还永嘉农商行借款本金15万元并支付利息、复息,郑某、李某阳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因三位被告未履行生效判决确认的内容,2019年2月,案件经申请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对三位被执行人采取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措施后,被执行人李某与申请人农商银行达成和解协议,由三人分期支付至履行完毕之日止。

  然而,三位被执行人仅支付了2万余元款项后便不再继续履行。经查询,三人名下也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一度陷入僵局,无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案件虽然终结执行程序,但我们并非不管不顾,此后我时常对被执行人账户余额、车辆、房产等开展查询,持续关注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经办人林法官说。但每次财产查询,三被执行人账户余额总是寥寥无几,银行账户虽有转账流水记录,也都是每月多则千元、少只几十元的款项进出。

  正当案件“山穷水尽疑无路”之时,一项巨大数额吸引了执行法官眼球。2020年7月7日,一笔20万元金额款项经转账进入被执行人郑某银行账户,当日被其以多账户转账、现金提取等方式陆续转移支取。经办人第一时间调取账户支取明细,了解到该笔款项系“工程退款”,经统计,郑某在2020年7月至2020年10月期间,通过此银行账户共支取23.9万余元。

  2020年12月,永嘉农商行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法院立案后向被告人郑某送达刑事自诉状等法律文书,并依法作出逮捕决定。

  听闻自己即将被逮捕,被告人郑某立即主动联系自诉人,提出全额偿还剩余借款及利息,请求取得谅解。申请人永嘉农商行收到剩余款项16万元后,自愿向法院撤回刑事自诉,而郑某也得以避免被追究刑事责任。从申请人提起刑事自诉,到被执行人自愿全额履行,总共不到十天时间。

  在经办法官主持下,惧于拒执罪惩戒的被告人郑某还主动提出,自己在法院还有一以调解结案的案件也已进入执行程序,愿意全额清偿35万余元履行完毕。

  法官说法:本案中,申请人提起刑事自诉,除了避免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的时间损耗,促进被执行人主动自愿履行外,还收到了意料之外的效果,被执行人惧于法律权威,主动履行了尚不具备进入拒执追诉程序的案件。在此,经办法官提醒,那些三番五次拒绝兑现还款承诺的被执行人,要心存敬畏、及时回头,避免在司法的长廊中越走越深,直到进入拒执的樊笼。

(作者:清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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