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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是“价格谈不拢”引发的矛盾,却牵出欠款1700万元拒不履行的事实……

发布时间:2020-05-19 22:59:20 编辑:周艺 字体:
核心提示:为优惠买房将房屋登记在亲戚名下,却在房屋出售过程中因为价格产生分歧,双方动手互殴进了派出所。然而,被一时怒气冲昏头脑的方某,却忘记了自己的失信被执行人的身份,也万万没想到,接下来等待他的是有期徒刑。

  为优惠买房将房屋登记在亲戚名下,却在房屋出售过程中因为价格产生分歧,双方动手互殴进了派出所。然而,被一时怒气冲昏头脑的方某,却忘记了自己的失信被执行人的身份,也万万没想到,接下来等待他的是有期徒刑。 2012年期间,永嘉人方某与妻子徐某在永嘉县瓯北街道某住宅区购置高档商品房,为少交首付款,方某夫妇找到徐某的表妹周某,以周某名义购买并办理按揭贷款,房产也登记于周某名下。

  后因生意周转资金所需,方某夫妇从蒋某、袁某、阮某以及小额贷款公司等处相继借款1700万余元。随着生意每况愈下,方某夫妇无力偿还借款。2017年至2018年间,上述债权人先后将方某、徐某等人告上法庭。2017年8月至2018年6月,永嘉法院先后判决方某夫妇支付各债权人总计1700万余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方某夫妇未如期履行,相关案件经申请进入执行阶段,方某夫妇仍旧无视执行通知书。

  因方某夫妇无法按时偿还房屋按揭贷款,银行多次督促名义贷款人周某履行支付义务。恐周某所负债务波及自己,周某遂提议将登记于其名下实际属于方某夫妇所有的商品房出售还债,并以600多万出售价格挂在房产中介机构,但因价格偏高鲜有人问津。

  随着银行多次督促周某履行抵押贷款,无奈之下,周某征方某夫妇同意将该房产降价后再度挂网。2017年10月,周某以500万余元价格将该房产出售给意向购买人陈某,信赖房产登记证的陈某随即支付第一笔款项打至周某银行卡上,随后周某代为支付银行该房产的按揭贷款人民币425万余元。

  随后方某以出售价格太低,自己是房产实际所有人表示异议,同年12月,陈某在加价后将剩余购房款计115万余元转至方某持有的以其姐姐名义办的银行卡账户。

  然而,收到购房款的方某并没有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也未向法院申报财产,而是为逃避执行,继续持有并使用此张以其姐姐身份办理的银行卡账户用于生活支出,累计达人民币300万余元(包括购房款115万余元)。

  2019年11月,因房产被低价处置一直耿耿于怀的方某与周某理论,并发生口角,甚至动手互殴进了派出所。随着调查工作的开展,方某夫妇作为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持有其姐姐名义开设的银行卡私下用于日常生活消费却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事实浮出水面。

  随后,公安机关对方某夫妇以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立案侦查。

  2019年11月,方某在瓯海区梧田街道某住宅区被民警抓获,同年11月,方某妻子徐某主动到永嘉县公安局投案。2020年1月,惧于法律权威的方某主动履行5.6万余,并取得申请人尤某谅解。

  案件经审查起诉至法院,近日,永嘉法院开庭审理该案。

  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方某、徐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鉴于被告人方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被告人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结合二被告人已履行部分还款义务并取得部分案件执行申请人谅解,又自愿认罪认罚,决定对被告人方某予以从轻处罚,对被告人徐某予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最终,永嘉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被告人方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判处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作者:清溪 王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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