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鹤公路项目是市“152”工程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快推进工程建设,根据《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专项下达“坡地村镇”建设用地试点2017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第二批)的通知》(浙土资厅函〔2017〕213号)以及《永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嘉县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办法的通知》(永政发〔2012〕102号)文件精神、决定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坟墓(登记)迁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迁移范围
云鹤公路(云岭段)项目征地范围内的坟墓(涉及复兴村、南陈村、岭南村、岭北村及南山村),具体范围咨询云岭乡云鹤公路(云岭段)政策处理办公室。
二、迁移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止完成项目征地范围内坟墓迁移。凡涉及坟墓迁移的户主必须于2020年5月25日前到云岭乡云鹤公路(云岭段)政策处理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并按期迁移,逾期未登记迁移的,一律作无主坟处理。
本通告相关内容由云岭乡政策处理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云鹤公路(云岭段)政策处理办公室位于云岭乡岭北村。办公室电话:0577--67359866联系人:郑华听13906672576;夏齐培13868470807;谷敬利13587680968。
特此通告。
永嘉县云岭乡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