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管道燃气客户: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临时降低企业用气用水用电价格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0]22号)文件精神,切实帮助和支持企业渡过难关,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根据县委相关会议精神,我公司决定对企业用管输天然气价格按现行用气价格下调10%,特此告知。
降低用气价格
企业到户价格下调10%。
政策执行期限
2020年2月1日—4月30日
永嘉县管道燃气经营有限公司
2020年2月13日
“会呼吸的护岸”打造生态滨水公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