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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要了五年的劳动报酬,终于在年前拿到了……

发布时间:2020-01-15 00:17:18 编辑:周艺 字体:
核心提示:“是真的要感谢执行法官,这笔工资我们去了很多地方讨要都没有后文,现在拿到了,我们总算可以安心回家过年了”。1月14日,在永嘉法院执行局,拿到被拖欠多年的工资款的胡某开心地说。

  “是真的要感谢执行法官,这笔工资我们去了很多地方讨要都没有后文,现在拿到了,我们总算可以安心回家过年了”。1月14日,在永嘉法院执行局,拿到被拖欠多年的工资款的胡某开心地说。

  2012年6月,刘某投资建设永嘉县南城街道某村农房集聚改造项目,2013年3月至10月期间,分别雇佣胡某等四人从事砌墙工作。在支付部分工资后,刘某对剩余工资款一再拖欠。2014年6月,在永嘉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主持下,刘某与胡某等人就拖欠工资情况予以核对确认,调解协议到期后仅支付了部分款项,剩余37964元至今未支付。

  2015年1月,胡某等人将刘某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胡某等四人与刘某达成分期支付工资款协议,但协议生效后,刘某再次失约。

  2015年6月,该四案相继进入执行阶段。经查询,刘某作为被执行人已有600万余元尚未清偿,名下有一处位于瓯北城区的房产,于2008年8月向永嘉县某典当行设定抵押(抵押债权为112.5万元),并在2013年3月与妻子离婚时约定赠予给双方婚生女儿。除此之外,再无其他财产可执行。

  2018年8月,永嘉法院查封了登记在被执行人刘名下的涉案房产。2018年12月,法院将涉案房产在司法网拍平台以218万竞价拍卖成交。剔除手续费及前妻、女儿的一半的份额外,实得执行款105万元,尚不足以清偿永嘉县某典当行的债务。即此次拍卖对胡某等四人以及其他普通债权人而言属无益拍卖,可供分配执行款为零!

  一边是急着等钱回家过年的工人,一边是债台高筑且已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被执行人,执行法官也陷入了两难境地。据前期沟通了解到,申请人胡某等人外来务工,父母年事已高,年关将至,一笔不算太大额的报酬对他们来说却至关重要。

  执行法官遂与永嘉县某典当行协商,提出让渡一部分债权清偿胡某等人工资款的方案,无奈遭拒。

  无奈之下,执行法官将目标转移至胡某前妻及女儿,又遭到了第一时间的拒绝。然而,耐心的执行法官向她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介绍案件背景,释明法律关系。经再三做思想工作,考虑到所得款项来源于前夫刘某名下涉案房产拍卖所得,清偿的既是前夫所欠款项,也是工人的血汗钱,刘某的前妻终被执行法官的诚心感动,表示愿意从她们享有的一半份额中扣除37964元用于清偿工人的劳动报酬,并在分配协议上签字确认。

  工资款终于在年关前有了着落,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联系申请人,14日刘某代表工友前来法院取回该笔追索多年的款项。

  据该院执行局局长介绍,2019年1月至今,永嘉法院共执行完毕追索劳动报酬案件106件,执行到位金额245.66万元。

(作者:清溪 王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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