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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法院再出利剑扫黑除恶

集中查封7处房产,冻结100余万元

发布时间:2019-11-17 19:10:39 编辑:郑万云 字体:
核心提示:11月14日,永嘉法院执行局涉黑财产刑执行组,抵达房产现场开展集中查封、张贴公告。该涉黑案件查封7处房产,冻结100余万元,坚决对黑恶势力“打财断血”。

  11月14日,永嘉法院执行局涉黑财产刑执行组,抵达房产现场开展集中查封、张贴公告。该涉黑案件查封7处房产,冻结100余万元,坚决对黑恶势力“打财断血”。

  2014年以来,以永嘉县瓯北街道蔡桥商贸一场所为聚集地,有一批社会闲散人员,操作非法高利放贷业务,采取暴力、威胁、滋扰、恐吓等手段索讨债务,树立淫威,确立强势地位,严重破坏当地金融、司法、经济、社会生活秩序。2019年,这个黑社会组织被“一锅端”,主要组织、领导者金某某被永嘉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妨害作证罪等,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人民币5万元,其余组织成员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到一年十个月不等。

  该案中,“暴力讨债组织”创立了先由被告人金某某审核发放高利贷,后由“财务人员”暴力讨债,“工作人员”司法索债一整套分工明确、互相配合、软硬结合的较为固定的流程化高利放贷催讨运行模式,同时以获取的暴利用来维持和支持组织的各项违法犯罪活动,维系犯罪组织的生存、发展,形成“以商养黑”“以黑护商”运作模式。

  罪犯金某某等人为了在非法高利放贷和讨债的过程中顺利获取暴利,通过多种违法犯罪手段来达到自己的目的。放贷时非法扣走借款人的部分本金作为首期利息;对无法按期偿还的借款人先安排人员用威胁、恐吓滋扰电话进行催债,在催债不成的情况下,安排人员以寻衅滋事、故意伤害、上门喷油漆、冻门锁、辱骂、大喇叭、贴大字报、非法拘禁等进行暴力或软暴力讨债,在讨债无果的情况下则指使安排人员以诉讼方式进行索债。

  经法院查明,该组织高利放贷涉及借款和担保人员达200多人,已收回本金及利息共计900万元左右。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即在网络查控系统对涉案的罪犯财产进行全面清查,不留死角。综合运用查封、冻结、扣划等强制手段,短短几天即冻结主犯金某某银行账户存款100余万,查封路虎牌轿车一辆,查询其名下7处房产,其中6处位于三江立体城,1处位于瓯北巴黎花园。前期,法院已与房屋租客等相关人员谈话,限期搬离。

  11月14日,该院执行局涉黑财产刑执行组一行10余名干警在执行局长的带领下,抵达房产现场开展集中查封、张贴公告。到达现场后,执行人员向物业表明身份后,法警划出警戒圈,开展集中腾空,对已完成腾空的房屋张贴封条及拍卖公告。

(作者:清溪 通讯员 王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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