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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枫林镇人民政府 关于杭温高铁工程建设项目坟墓迁移的通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1-01 14:33:09 作者: 字体:

  杭温高铁工程建设项目是浙江省重点工程项目,为加快推进工程建设,根据《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浙发改设计〔2018〕26号关于新建杭州至温州铁路义乌至温州段初步设计的批复》,以及《永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嘉县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办法的通知》(永政发〔2017〕205号)文件精神、决定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坟墓(登记)迁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迁移范围

  杭温高铁工程项目(枫林段):含高铁红线区块、楠溪江站综合交通枢纽、机修站场(小地名:骆驼山(东至马岩塔、吴岙甩,南至枫林中学,西至沙门口,北至罗丝潭)。狮溪村岙底南垟脚。五份山、汤岙村黄山脚)等征地范围内的坟墓,涉及圣旨门、枫岭、孤山三个社区、镜架山村、汤岙村。具体范围咨询枫林镇杭温高铁项目坟墓迁移工作小组办公室。(办公地点:枫林镇人民政府办公楼一楼调解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0577-67175338;联系人:周洪海、徐顺谦)

  二、迁移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0日止完成项目征地范围内的坟墓迁移。凡涉及坟墓迁移的户主必须于2019年11月12日前到枫林镇杭温高铁项目坟墓迁移工作小组办公室(办公地点:枫林镇人民政府办公楼一楼调解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0577-67175338;联系人:周洪海、徐顺谦)处办理登记手续,登记时间统一定于2019年11月8日至11月12日。在规定时间内登记并迁移到枫林镇人民政府指定的横山路龙山生态公墓内,逾期未登记、未迁移的,一律作无主坟处理。

  三、迁移方案

  1.在通告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报名登记时间的先后顺序,依次当场选择墓穴并确定迁移时间,由坟墓迁移工作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开具介绍信。报名时一人只能代表一座坟墓的家属拥有公墓选择权。

  2.在规定的时间内,镇政府将根据报名时选择的时间统一按排迁移,如家属选择自行迁移到横山路龙山生态公墓内的,迁移经费按镇政府统一外包给迁移队伍的单价补助给其家属。但该家属内部的关系由其自行协调,一律与镇政府或村社无关。

  3.在迁移范围内的坟墓,配偶一方已故入土的则另外一方也一并给予选择,空墓不做安排。

  4.在本次坟墓迁移中,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予以收回,并视情节轻重,予以追责。

  本通告相关内容由枫林镇坟墓迁移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永嘉县枫林镇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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