蚂蚁花呗,作为一款消费信贷产品,消费者将根据信用积分获得500-50000元不等的消费额度,享受“先消费,后付款”的购物体验。一群90后的犯罪分子,正是看中了年轻人对于先消费后支付的青睐,通过谎称能够提高花呗额度实施诈骗。近日,其被永嘉县人民法院处以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至八个月不等,并处罚金3万元至8000元不等。
94年的男子李某是湖北省天门市人,在武汉做淘宝生意失败回到天门市后,一直待业在家。因闲来无事,2018年12月,李某和朋友赵某、陈某一起寻思着通过支付宝花呗、借呗诈骗赚点钱。据李某称,一开始他们没有明确分工,在网上买来客户号码之后,准备了十几部手机,通过大量拨打电话或者发送短信“钓鱼”。如果客户有需求反馈,便要求其添加微信或者QQ,支付一部分手续费。在客户如期转账后,告知其额度提升审核需等待一段时间,当客户问及何时才能提升额度便找各种理由搪塞,实在无法应付就删除好友或者拉入黑名单。如此,他们一次诈骗几百至几千元不等,总共诈骗五万多元。
陈某作为李某与赵某的下手,每个月领取7000余元工资,在“打工”一段时间后,陈某便不再参与。2019年2月,李某与赵某换了个“工作室”,并雇佣了王某。王某在庭审中交代,其负责给李某买来的号码拨打电话及发送短信,以3千元底薪加10%提成的方式计算工资,李某与陈某负责与客户后期交流及转账往来。“上班”才一星期,她便被警方抓获了。
经审理,永嘉法院查明,至2019年4月18日,李某、赵某骗取被害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7.10万元;王某参与期间骗取被害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21万元(陈某另案处理)。
永嘉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诈骗他人财物,其中李某、赵某犯罪数额巨大、王某犯罪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鉴于王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三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且自愿认罪,结合李某赵某二人已向法院交纳17.10万元用于退赃,决定对三被告人予以从轻处罚。最终,该院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