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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法院首次对一取保候审被告人开展视频庭审

发布时间:2019-10-15 23:18:00 编辑:周艺 字体:
核心提示:近日,永嘉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岳某等12人诈骗罪案,与以往案件不同的是,被告人陈某未如期到庭参加庭审,而是以远程视频的方式参加开庭,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近日,永嘉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岳某等12人诈骗罪案,与以往案件不同的是,被告人陈某未如期到庭参加庭审,而是以远程视频的方式参加开庭,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原来,被告人陈某因怀孕被采取取保候审。在庭审安排、传票送达等都就绪后,陈某告知法院其因胎心不稳住院待产,可能无法如期到庭。考虑到被告及胎儿人身安全,避免因突发情况影响正常开庭,永嘉法院决定如期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被告人陈某通过远程视频实时参与庭审。据悉,这是该院首次在刑事案件中对取保候审被告人采取远程视频方式开展庭审。

  本案中,2016年至2018年6月间,被告人陈某等13人先后在陕西省汉中市加入“天翊化妆品有限公司”,成为公司业务员。公司实际未经营化妆品生意,而是将骗取亲友及网友的钱财作为主要业务。同事,该公司组织架构严密,从上至下依次为老总、经理、主任、业务员等,实行逐级管理。新人加入公司后由领导或者其他业务员传授诈骗技巧,并互相交流诈骗技巧,互相配合实施诈骗。陈某等人主要通过电话、QQ、微信等工具与网友假装做男女朋友,或直接虚构自己生病需要医疗费,或以看望对方的名义索要路费、生活费等方式实施诈骗。在实施诈骗过程中,由公司内其他人员提供伪造的医疗诊断单、车票等,由女性业务员帮助男性业务员提供语音及视频聊天,假冒医生、护士等向受害人提供证明等方式来获取网友或亲友的信任,致使被害人通过微信、QQ、银行卡转账等方式转给业务员,业务员骗到钱后上交给公司,公司记录相应的绩效及提供相关的提成及工资。

  据指控,该13名被告人先后加入公司,参与期间公司诈骗金额从4.9万元到26.2万余元不等,其中,被告人陈某于2018年3月份加入该公司,参与期间该公司诈骗金额达人民币4.9万余元。

  经审理,永嘉法院判决该13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至八个月不等,处罚金人民币19000元至6000元不等。

(作者:清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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