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纪委开展上半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暨“清廉永嘉”建设情况进行年中督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清廉永嘉”建设,8月15至8月22日,县纪委对各功能区、乡镇(街道)和部分县直单位2018年上半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暨“清廉永嘉”建设情况进行年中督查。
此次督查,通过实地走访、听取材料汇报、查阅台账、约谈单位负责人等方式,重点督查各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廉永嘉”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铁腕纠四风、重拳治怠证”作风建设活动、“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等方面工作是否落实到位。从督查结果来看,各单位都能紧紧围绕县委关于开展“清廉永嘉”建设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效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县纪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全县各地各单位要以本次年中督查为契机,主要领导带头落实一把手责任,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于落实不力、失职渎职的,将严格适用一案双查。要强化纪律建设,全面落实“会前纪律学习十分钟”教育活动,把“六大纪律”纳入学习内容,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要勇于承担主体责任,将四种形态作为管理队伍的重要抓手。要在“清廉永嘉”建设上,有学习、有研究、有宣传、有落实、有特色,真正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到永嘉改革发展的全过程,用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推动政治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和文化环境全面向好、深度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