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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在全县进一步深化移风易俗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8-08 08:57:28 作者: 字体: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深化我县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实施文明素质提升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温委办发〔2012〕143号《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文件精神及温文明委〔2016〕15号文件《关于在全市农村进一步深化移风易俗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开展深化移风易俗工作,积极倡导和培育社会文明新风尚,引导广大群众养成勤俭节约、文明高尚的生活方式,不断提升城乡社会文明程度。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各功能区、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在全县进一步深化移风易俗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永嘉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7年6月9日

关于在全县进一步深化移风易俗工作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我县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实施文明素质提升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温委办发〔2012〕143号《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文件精神及温文明委〔2016〕15号文件《关于在全市农村进一步深化移风易俗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开展深化移风易俗工作,积极倡导和培育社会文明新风尚,引导广大群众养成勤俭节约、文明高尚的生活方式,不断提升城乡社会文明程度。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推进乡风文明为目标,以“五美”乡村创建为载体,以移风易俗“六大行动”为抓手,突出党员干部带头、率先垂范,突出群众自觉、全面参与,突出各司其职、通力协作,突出机制保障、常抓不懈,加强民风家风乡风建设,形成崇尚文明、勤俭节约的良好风尚,为永嘉推进“三区两美”建设提供良好的社会道德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先进引领。要把先进文化引领作为推动移风易俗工作的着力点,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好组织者、示范者、实践者的责任,深入挖掘和宣传倡导移风易俗的典型人物,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发挥典型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推进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切实摸清摸准当地不良风气的背景情况,把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找出来,对“移什么风”“易什么俗”要找准问题、抓住重点,有针对性的解决大操大办红白喜事、人情往来负担沉重以及非法宗教、黄赌毒等方面的问题,坚持对症下药。

  (三)坚持群众主体。移风易俗具有群众性、纷繁性、普遍性和长期性等特点,深化移风易俗工作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依靠和发动群众,通过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要充分考虑群众的内心向往和意愿要求,落实为民惠民措施,把发动群众参与、凝聚群众实践、惠及群众生活落到实处。

  (四)坚持因地制宜。要从各地实际情况出发,客观上要求做到“一村一策”。要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做到内容具体、措施量化,便于执行。在实施过程中,对行之有效的要继续深化持之以恒;与实际情况不相适应或相违背的,要及时予以完善。

  三、目标要求

  围绕实现城乡环境美、人文美、风尚美、秩序美、创业美“五美乡村”目标,通过在全县范围集中开展移风易俗工作,遏制城乡红白喜事大操大办、奢侈浪费、盲目攀比的奢靡之风,杜绝巧立名目收礼敛财等增加群众负担的行为,打击非法宗教、打牌赌博等影响社会稳定的活动。倡导科学文明的生活理念,弘扬勤劳节俭的优良传统,形成节约光荣、铺张可耻的良好风尚,把群众的人情负担减下来,把城乡的新风正气树起来,促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我县落细落小落地。

  四、工作内容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县移风易俗工作的主要内容是以当前正在推进的“五美乡村”为载体,突出核心价值观、婚丧礼俗、殡葬改革、文化礼堂、乡风评议建设等重点,扎实推进移风易俗“六大行动”:

  (一)核心价值融入行动。(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1、深入“核心价值观”宣讲教育活动。组织邀请县委讲师团、市民宣讲团等队伍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讲进基层”活动,突出移风易俗、文明新风、节俭养德等主题,开展菜单式、分众化宣讲。新闻媒体开设专题专栏,运用新闻报道、言论评论等形式,确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每天见报见屏见网。唱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歌》活动,让核心价值观通俗易懂,深入人心。

  2、落实“最美人物”关爱机制。及时发现和宣传永嘉好人,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县级礼遇和帮扶“最美人物”(永嘉好人)关爱机制,建立和发挥民间道德基金作用,推动最美现象由“风景”变“风尚”,着力增强农民移风易俗的自觉性,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生根、入脑入心。

  3.深化“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活动。采用文化长廊、遵德守礼提示牌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广大群众在耳濡目染中加深理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融入到民间文化、地方戏曲、农村广场文化、网络文化作品中,融入到民间剪纸、墙绘、公益广告等文化表现形式里,在喜闻乐见、易记易行的生活娱乐中,潜移默化,润物无声。

  (二)婚丧礼俗整治行动。(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1.集中整治婚丧礼俗陋习。一是开展噪音扰民集中整治。加强烟花爆竹和气球生产、贮运、销售、施放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在婚丧喜庆过程中倡导不放、少放烟花爆竹和电子礼炮。二是开展婚丧事活动车辆集中整治。在全县范围内全面禁止婚丧事活动中使用非法改装加载额外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和非法营运的车辆,坚决取缔非法改装的花车、礼炮车、装载LED显示屏小车,严禁公车从事婚丧礼俗活动。三是开展婚丧用品市场集中整治。对全县范围的婚丧用品市场进行全面清理和整顿,严格规范婚丧用品市场的经营行为,严厉查处花店和婚丧用品店(摊点)超范围经营、占道经营和无证经营行为,倡导不使用塑料花、花圈、蓄水海绵体等影响生态环境的婚丧用品。

  2.严格控制酒席、人情消费。教育引导广大群众破除低俗陋习,控制人情往来,抵制讲排场、摆阔气的歪风邪气。规范婚丧喜庆酒席、人情消费,规范婚庆喜事酒宴。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本人以及直系亲属要求严格控制酒席、人情消费。倡导结婚喜宴每桌菜肴标准控制在3000元以内,婚庆喜事人情标准在1000元以内;丧事酒席每桌标准控制在1000元以内,丧事人情标准在300元以内。严格控制婚丧喜庆操办规模、人数,领导干部婚宴宴请亲朋人数控制在20桌以内(每桌10人)。提倡婚丧喜事不送红包,不回礼。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带头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温委办发〔2012〕143号)和本方案中的有关倡导,以共产党员的先进性要求自己,带头抵制大操大办奢侈浪费歪风。严禁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组织、参与、纵容婚丧事大操大办,实行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婚丧喜事报告备案制度和公示制度,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经查实给予严肃处理,以良好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

  3.大力倡导婚丧礼俗新风。广泛深入宣传传统优秀的婚丧礼俗,大力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喜事不办”的新观念、新风尚。倡导以集体婚礼、公益婚礼、草坪婚礼、旅行婚礼等方式,选择农村文化礼堂、城市公园等场所,举办一个节俭适度而又不失隆重、富有纪念意义的婚礼;倡导采取“献一束花、植一棵树、敬一杯酒、开一个家庭追思会”等方式祭奠逝者,弘扬勤俭节约、厚养薄葬的传统美德;倡导生育、升学、入伍、寿日、乔迁等喜事廉办,通过一条短信、一杯清茶、一句问候等文明方式,表达贺意,增进感情。倡导县两代表一委员、明星以上企业家、各商会会长等社会精英和能人要积极参与,协助树立良好的示范作用。

  (三)殡葬改革民生行动。(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1.严格执行殡葬制度。加强青山白化整治,深化殡葬改革,大力推广节地生态安葬,倡导厚养薄葬和文明祭祀,形成绿色、生态、文明的殡葬新风。以“四边三化”为载体,禁止在公路边、铁路边、河边、山边乱葬乱埋行为,推进青山白化整治。严禁私坟新建,非绿化、生态化的翻新,发现一处整治一处,坚持私坟“禁新”、旧坟生态化改造,实现坟墓土坟化、植被化、小型化、景观化。以“殡葬文化”为内容,创新殡葬文化教育实践载体,弘扬殡葬优秀传统文化,倡导生态文明、绿色环保的丧葬新风,努力在全社会树立起文明、节俭、平安、依法的新型丧葬观。

  2.严格丧事跟踪监管。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治丧要求,不得噪音扰民、占道扰乱公共秩序和烟花爆竹污染环境,提倡出殡花圈(包括花篮、横匾)10个以内;丧事乐队、唱班人数不超过20人;治丧时间72小时以内完成,特殊情况控制5天以内(死亡之日起计算)。大力倡导丧户在死者遗体火化后,直接从殡仪馆将死者骨灰送往墓地安葬,实行一次送葬,逐步革除二次送葬陋习。

  3.严格殡葬规范管理。加强殡仪从业人员的教育和监管,严禁搞封建迷信活动,对择日、看风水等人员,鼓乐队、腰鼓队等表演团队人员和宗教人员的教育和监管。加强对安葬行为的规范管理,严禁偷尸土葬,装棺再葬。通过殡葬协会、老人协会、红白理事会等社会组织,深化殡葬礼数改革,形成农村丧事简办、厚养薄葬等殡葬文化氛围。对违反殡葬改革行为,不听劝阻、制止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文化礼堂教化行动。(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以文化礼堂建设为契机,开展移风易俗示范礼堂创建活动,倡导文明高尚的生活方式和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让文化生根、使文明落地。

  1.着眼建设规划。有效整合农村现有的宗祠和庙、殿、宫等信仰场所等资源,将民间信仰、宗族姓氏文化传承与礼堂文化相融合,从而达到破除封建迷信、弘扬先进文化、建设精神家园的目标。在展陈设置方面,以村史村情、乡风民俗、崇德尚贤、美好家园、善行义举榜、永商回归、乡土典范、红色细胞、精神引领等为基本布局,挖掘传统文化、地域文化,弘扬先进文化、时代新风。

  2.着手活动内容。围绕“四时八节”和重大节庆,深化全民阅读,融入节庆民俗礼仪教育、家风祖训宣讲内容,开展绿色清明、端午龙舟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推广“星期天礼堂日”,引导村民在礼堂集中“唱国歌、崇德礼、诵村规、做反省”,开展“百场移风易俗专题宣讲进文化礼堂”,活动切实把文化礼堂打造成农民群众日常生活的交流中心、文化生活的服务中心和政治教育的学习中心,以惠民优势、文化优势、便捷优势吸引群众、集聚群众,引导群众参与健康向上的文化礼堂活动,远离封建迷信、黄赌毒等,弘扬文明新风。

  3.着力管理运行。发挥群众在文化礼堂长效管理、活动开展、评价评估三个环节中的主体作用,使群众成为文化礼堂建设的管理者、参与者和受惠者,使文化礼堂成为群众自愿、自主、自觉参与承办红白喜事的场所,引导群众办理红白喜事从高档酒店走向文化礼堂,使文化礼堂成为培育婚丧新风的学堂,实现节俭治家的平台。

  (五)乡风评议推动行动。(牵头单位:县文明办)

  建立完善村规民约、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赌禁毒会、红白理事会等“一约四会”组织,坚持在“督”“评”“传”上深化乡风评议,开展家风建设,树立简俭节约、孝老爱亲等道德典型,并在制度上予以关爱。

  1完善红白理事会制度。红白理事会由群众推举德高望重、热心服务、公平公正、崇尚节俭、有一定礼仪特长的人士组成。红白理事会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完善制度保障,制定红白事的办理流程、标准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公示上墙。

  2发挥道德评议会作用。对村民婚丧事宜、孝敬老人、保护儿童、诚实守信等民间风气进行定期评议,引导群众遵守道德规范。大力推动民间道德设奖,以身边典型引领农村新风文明。

  3开展“家风档案”建设。由乡镇街道牵头,开展以户为单位的家风建设,深化“百村传立家规家训”活动,开展家家户户写家风、晒家训,立家规、传家训,讲家事、树家风,参与善行义举、杜绝陋习和不文明行为。从家风建设推进村风民风建设。

  (六)五美乡村创建行动。(牵头单位:县文明办)

  进一步培育十星文明户、乡风文明示范村等文明细胞,把移风易俗工作纳入到文明家庭、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共建等考核内容,提升五美乡村创建活动更高水平。

  

  1. 推进“五美”乡村创建活动。实施“五美乡村”创建工程,把移风易俗深化细化到五美乡村、乡风文明示范村创建内容,在此基础上,开展“移风易俗示范村”创建活动,切实提升农村文明水平。努力在“十三五”期间创成县级以上文明村镇50%以上,培育“五美乡村”示范村、精品村、先进村30个。

  2.推行“文明细胞”创建工程。深化十星文明户、“文明家庭”、“身边好人”等文明细胞创建,构建文明村镇创建的家庭细胞;深化孝文化村、善文化村、核心价值观示范村创建活动,构建文明村镇创建的文化细胞;深化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构建文明村镇创建的道德细胞,形成以孝养德、以俭养德,互帮互助、相亲相爱、邻里守望的良好社会风尚。

  3.推行“双百结对”工程。充分发挥各级文明单位在文明创建、文明风尚方面的优势,引导结对双方在思想观念、移风易俗等方面的共建共育共享,把解决物质贫困与改变行为陋习结合起来,形成以城带乡、文明共建的良好局面。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移风易俗工作是一项涉及全社会的系统工程,是一场攻坚战和持久战。为加强领导,成立以县委副书记为组长,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委办(考绩办)、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民宗局)、县委农办(农业局)、县文明办、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局、县文广新局、县环保局、县安监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国土资源局、团县委、县妇联、永嘉传媒集团、县交警大队等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文明办,县文明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委农办、县民政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抽调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专项活动工作组,加强移风易俗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各地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组织人员深入村居,全面了解当前我县移风易俗工作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研究梳理出对策措施,制订进一步深化移风易俗工作实施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健全工作机制,把移风易俗工作作为当前一项的重要任务,共同推进我县的移风易俗工作。

  

  • 明确职责,联动督查。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既要强调主管部门牵头责任,又要强化各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的主体作用发挥。要强化“县、乡镇(街道)、村”三级联动,全面履行属地责任,采取召开动员会、现场会等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逐级组织实施。要加强过程督促指导,研究解决存在的难点问题,积极探索新的措施和方法,保质保量落实好移风易俗工作各项任务,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对工作不力的,严格按照相关责任追究办法,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 强化宣传,营造氛围。依托各类新闻媒体和各类宣传阵地,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组织万名网名参与开展移风易俗大讨论,结合十八届六中全会、全国两会和省市两会精神宣传,开展移风易俗专题宣讲活动。通过权威评论、专题节目、文艺汇演和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报道一批加强移风易俗、遏制农村陋习的经验做法,推出一批移风易俗的公益广告,典型示范,以点带面,推动移风易俗工作深入开展。要强化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以解决当地村民群众普遍关心和关注的问题为突破口,让创建成果真正惠及农民群众,增强广大群众对移风易俗工作的自觉性和认同感,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

  (四)强化队伍,巩固成果。要进一步加强移风易俗工作队伍建设,使其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适应当前移风易俗工作新形势新要求,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担。要加强移风易俗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检查,大力推行公正廉洁执法,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切实提高执法的公信力。要加强移风易俗信息员建设,要及时了解红白喜事的信息动态掌握和上报工作。加强宣教队伍建设,耐心细致地向群众做好移风易俗相关的政策、法规、规章制度的解释和宣传,让群众对移风易俗工作有更全面和深刻的理解,引领广大干部群众更新思想观念、革除陈规陋习,逐步增强移风易俗自觉意识。要加强对婚丧礼俗中介机构建设,树立正确导向,强化行业监管和职业道德,探索建立婚丧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制度,促使其规范运行和自治管理;对不规范的婚丧中介服务机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齐心协力开展综合整治,进一步巩固殡葬改革、婚丧新办等工作成果。

  (五)完善机制,确保成效。移风易俗工作将纳入年度各地党委政府考核指标,和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测评体系,实行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加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考核力度,对违反殡改规定、涉足封建迷信活动和婚丧活动大操大办的党员干部按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积极探索移风易俗工作的领导机制、投入机制、教育机制和激励机制等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大政府对农村乡风文明建设的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引导农民群众崇尚科学文化、破除不良陋习、培育文明风尚,促进我县移风易俗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要真抓实干,在征求群众的意见基础上,每年办成一批移风易俗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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