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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凭合法证件在全省可享受优待

发布时间:2018-04-17 00:45:37 编辑:周艺 字体:

  4月16日记者从县老龄办获悉,省民政厅等部门已发布《关于扩大老年优待凭证加快老年优待证办理的通知》,进一步增进了全省老年人的福祉。除了优待证外,老年人凡持有身份证、户口本、市民卡、驾驶证等其中任何一项能够证明年龄的合法证件,在全省都可以享受优待。

  2010年,我县出台《永嘉县优待老年人实施意见》,规定凡是本县常住户口、年满60周岁以上的公民,不分性别、职业、民族、宗教信仰,凭《浙江省老年优待证》享受优惠待遇。县外老年人持有当地政府或老龄工作机构发放的老年人《优待证》和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来永嘉县观光旅游、探亲访友等,享受本县老年人同等的优惠待遇。

  优待内容包括医院对行动不便的老人提供担架、推车和助步器等免费服务;70周岁以上低保老人凭合法证件,免收挂号费,基层医疗机构应为患有慢性病或行动不便的老年人设立家庭病床,提供上门服务。70周岁以上老年人凭合法证件,进入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文化宫(馆)、图书馆、纪念馆和旅游景点以及体育健身等公共场所,一律免购门票,其他老年人享受半价优惠;老年人免费使用收费公共厕所及享受公交车等优待服务。

  据了解,此次老年优待凭证扩大后,原《优待证》仍然有效。市民办理优待证只需提供身份证明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本、市民卡、驾驶证均可)复印件和近期的一寸彩照(底色不限)。可将材料通过村(社区)、乡镇逐级提交到县民政局或县政府办事大厅办理;本人或委托他人直接到当地即办即领网点办理;开通网上受理的县(市、区),可通过网络在线提交。

(作者:范海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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